宝塔区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家庭资格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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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家庭资格名单公示

为确保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方案(调整稿)》(延区住建字〔2022〕36号)和《宝塔区政府关于调整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方案(调整稿)中两项申请资料汇报的批示》,经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 (略) 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第一批网上申请的申报家庭人口、户籍等基础信息初审, (略) 住建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审联查,现将最终符合保障资格的338户申报家庭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向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宝塔区南关街30号)反映或拨打投诉电话091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对提供相关线索的投诉人进行严格保密。

附件: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家庭公示名单.xlsx

(略) 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

为确保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方案(调整稿)》(延区住建字〔2022〕36号)和《宝塔区政府关于调整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分配方案(调整稿)中两项申请资料汇报的批示》,经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 (略) 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第一批网上申请的申报家庭人口、户籍等基础信息初审, (略) 住建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审联查,现将最终符合保障资格的338户申报家庭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发布之日计起,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向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宝塔区南关街30号)反映或拨打投诉电话091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对提供相关线索的投诉人进行严格保密。

附件:二庄科金岳小区二期B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家庭公示名单.xlsx

(略) 宝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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