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6日,我单位委托中科国恒(北京) (略) 承担《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
2、建设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及走向:
该项目起点与G30石河子西互通相接,上跨G30高速,下穿兰新铁路, (略) 区西侧至大泉沟水库南岸接现状G576旧路,跨越玛纳斯河、S20五克高速后经147团旧路兴南线、148团三营至二支干渠,沿渠东侧在建第八师149团~夏孜盖盐场公路向北展线,终点位于149团团部东侧约2.7km,与拟建G335相交。其中:K0+000-K2+530段现 (略) 主干路、K2+530-K93+000段现状等级主要为二级和三级公路。现改扩建为一级公路,项目建设里程为93.000Km,路线行政属性为国道。
5、建设内容:
(1)该项目K0+000-K2+530段共2.530Km,与现状西四路共线,为改造利用,其中:K0+000-K1+200段,采用双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8.6m,路面宽度24m;
(2)K1+200-K2+530段,采用双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7.5m,路面宽度16m。
(3)K2+530-K93+0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其中:
①K2+530-K13+370段共10.840Km,为改线新建,路基宽度29.5m,路面宽度22m;
②K13+370-K17+800、K36+400-K41+540、K44+340-K48+500、K69+100-K71+100段共15.730Km,为改线新建,路基宽度25.5m,路面宽度22m;
③K17+800-K36+400、K41+540-K44+340、K48+500-K69+100、K71+100-K76+400段共47.300Km,为利用老路拼宽改造,路基宽度25.5m,路面宽度22m。
④K76+400-K93+000段共16.600Km,与现状已建成149团-夏孜盖盐场公路共线,在其东侧分离式新建单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1.25m,路面宽度10.5m。
(4)全线共设置大桥1104.8m/6座、小桥175.2m/8座、桥式通道20.4m/1座、涵洞64道,设置互通式立交3处(完全利用1处)、平面交叉70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监控中心1处。
6、建设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 (略) 乌伊公路224-1号
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099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科国恒(北京) (略)
通讯地址: (略) 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
联系人:舒媛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6日~7月3日。
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6日,我单位委托中科国恒(北京) (略) 承担《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工程
2、建设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及走向:
该项目起点与G30石河子西互通相接,上跨G30高速,下穿兰新铁路, (略) 区西侧至大泉沟水库南岸接现状G576旧路,跨越玛纳斯河、S20五克高速后经147团旧路兴南线、148团三营至二支干渠,沿渠东侧在建第八师149团~夏孜盖盐场公路向北展线,终点位于149团团部东侧约2.7km,与拟建G335相交。其中:K0+000-K2+530段现 (略) 主干路、K2+530-K93+000段现状等级主要为二级和三级公路。现改扩建为一级公路,项目建设里程为93.000Km,路线行政属性为国道。
5、建设内容:
(1)该项目K0+000-K2+530段共2.530Km,与现状西四路共线,为改造利用,其中:K0+000-K1+200段,采用双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8.6m,路面宽度24m;
(2)K1+200-K2+530段,采用双 (略) 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7.5m,路面宽度16m。
(3)K2+530-K93+0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其中:
①K2+530-K13+370段共10.840Km,为改线新建,路基宽度29.5m,路面宽度22m;
②K13+370-K17+800、K36+400-K41+540、K44+340-K48+500、K69+100-K71+100段共15.730Km,为改线新建,路基宽度25.5m,路面宽度22m;
③K17+800-K36+400、K41+540-K44+340、K48+500-K69+100、K71+100-K76+400段共47.300Km,为利用老路拼宽改造,路基宽度25.5m,路面宽度22m。
④K76+400-K93+000段共16.600Km,与现状已建成149团-夏孜盖盐场公路共线,在其东侧分离式新建单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1.25m,路面宽度10.5m。
(4)全线共设置大桥1104.8m/6座、小桥175.2m/8座、桥式通道20.4m/1座、涵洞64道,设置互通式立交3处(完全利用1处)、平面交叉70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监控中心1处。
6、建设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 (略) 乌伊公路224-1号
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099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科国恒(北京) (略)
通讯地址: (略) 海淀区安宁庄东路8号3层30655
联系人:舒媛
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6日~7月3日。
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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