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茂林电子有限公司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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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茂林电子有限公司改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茂林电子有限公司(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广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北纬22°47"4.520″,东经113°40"26.870″),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加工生产。 (略) 成立于1993年,原名为“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企业于1994年填报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编号:1994编号0447。 建设单位于2001年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线路板生产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1年12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号〕。 建设单位于2002年1月通过了700m3/d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验收,验收编号:东环建【2002】369号。 建设单位于2005年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线路板生产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11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05〕870号。 建设单位于2007年1月委托广州 (略) 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增加发电机450KW2台、310KW3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报告表编号:2007编号518。 由于生产需要,建设单位于2007年4月更名为“ (略) ”,批复文号:东环建[2007]325号。 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69Y001V。 为了提高建设单位的竞争力,满足建设单位的生产需求,建设单位拟进行改建,具体改建内容如下: (1)改建项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北纬22°47"4.520″,东经113°40"26.870″),占地面积为6690m2,建筑面积为12050m2,员工人数260人,与改建前保持一致,改建后,总投资增加至4200万元。 (2)根据产品需求,企业改建后,单面板的产能增加,双面板的产能减少,多面板的产能维持不变,企业总产能维持不变,改建后企业生产单面板8.73万m2/a、双面板9.5万m2/a、多面板18万m2/a。由于企业上一版环评编制时间较早,部分正在使用的原料未在上一版环评中体现,本次按新增评价。项目改建后将原有的1条手动厚金线取消,新增1条自动厚金线,其余主要生产设备均保持不变,改建后企业生产工艺不变,电镀镀种不变,仍然为铜、锡、镍、金,改建前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的面积分别为38万m2/a、19.269万m2/a、16.8万m2/a,改建后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的面积分别为37万m2/a、19.119万m2/a、16.5万m2/a,电镀规模减小,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面积减小量分别为1万m2/a、0.15万m2/a、0.3万m2/a。 (3)企业废水治理工艺不变,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和焦铜废 (略) 虎门镇环保专业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余废水由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UV+活性吸附”改为“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碱性废气处理工艺由水喷淋改为酸液喷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 (略) 政管 (略) 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在线回用,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和焦铜废水直 (略) 虎门镇环保专业基地处理后60%回用于电镀工序,有机废水、在线回用系统反冲洗浓水和络合废水经预处理后和综合废水一起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于清洗、蚀刻、电镀等工序,40%直接排入基宁河,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二、废气处理措施:1、开料、磨边、钻孔、成型、V切割工序:项目在开料、磨边、钻孔、成型、V切割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开料、磨边、圆角、钻孔、成型、V型切割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开料、磨边、圆角、钻孔、成型、V型切割设备产生粉尘的设备刀具处配套有集气罩,点对点收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层车间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周界外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工序:项目在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过程中由于油墨中的有机溶剂的挥发,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项目阻焊印刷、文字印刷的车间为丝印车间,项目固化、烘烤的车间为焗炉车间,项目绿油后固化烤板的车间为绿油车间。项目丝印车间、焗炉车间和绿油车间均设置在密闭空间,在密闭空间上方设有抽风装置进行强制抽风,该密闭空间在生产时只留有一个人员进出口,且保持常闭状态。项目印刷、固化、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VOCs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3F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3、酸雾(硫酸雾、盐酸雾、氰化氢、硝酸雾)、*醛:项目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会产生硫酸雾,酸性蚀刻线会产生盐酸雾,沉镍金生产线、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自动电厚金线会产生氰化氢,退膜自动线会产生硝酸雾,沉铜自动线会产生*醛。拟采用8套碱性喷淋装置对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氰化氢、硝酸雾和*醛废气进行处理,为确保各生产线的废气能有效收集,各生产线设置为独立的隔断密闭车间,其中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沉镍金生产线、自动电厚金线、退膜自动线、沉铜自动线产生废气工位采取集气罩收集方式对挥发的废气进行收集,采用上述措施后,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项目酸性蚀刻线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蚀刻液由设备配套的加药系统自动添加,无需设置投料口,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废气挥发槽上方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采用上述措施后,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5%。酸雾采用风管将酸性气体引入碱液洗涤塔中,在净化塔内的酸雾与碱性吸收液充分接触,以2~6%的碱液作为吸收液,经过碱液冲洗后,废气中的酸性物质被碱液吸收,吸收净化效率可达80%~85%。处理后的气体从净化塔顶部达标排放,处理后的氯化氢、*醛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略) 《大气污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的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要求。项目酸性蚀刻线产生的盐酸雾大约有5%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沉镍金生产线、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自动厚金线产生的氰化氢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沉铜自动线产生的*醛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退膜自动线线产生的氮氧化物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周界外盐酸雾、*醛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4、碱性蚀刻工序:项目在碱洗蚀刻过程中会产生氨气。项目碱性蚀刻机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蚀刻液由设备配套的加药系统自动添加,无需设置投料口,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废气挥发槽上方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同时在物料进出口处亦设置有风管收集废气(直接安装在设备进出料口槽上),基于以上措施,废气污染物收集效率可达到95%。碱性蚀刻机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酸性喷淋塔对氨气的处理效率可达80%。处理后的氨气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在蚀刻过程中约有5%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周界外氨气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三、固废处理措施:项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四、噪声处理措施:对于项目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公示时间 2023-06-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茂林电子有限公司(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广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北纬22°47"4.520″,东经113°40"26.870″),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加工生产。 (略) 成立于1993年,原名为“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企业于1994年填报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编号:1994编号0447。 建设单位于2001年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线路板生产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1年12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号〕。 建设单位于2002年1月通过了700m3/d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验收,验收编号:东环建【2002】369号。 建设单位于2005年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线路板生产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11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05〕870号。 建设单位于2007年1月委托广州 (略) 编制了《东莞虎门南栅茂林电子厂增加发电机450KW2台、310KW3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报告表编号:2007编号518。 由于生产需要,建设单位于2007年4月更名为“ (略) ”,批复文号:东环建[2007]325号。 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69Y001V。 为了提高建设单位的竞争力,满足建设单位的生产需求,建设单位拟进行改建,具体改建内容如下: (1)改建项 (略) (略) 虎门镇南栅文明路十七巷8号(北纬22°47"4.520″,东经113°40"26.870″),占地面积为6690m2,建筑面积为12050m2,员工人数260人,与改建前保持一致,改建后,总投资增加至4200万元。 (2)根据产品需求,企业改建后,单面板的产能增加,双面板的产能减少,多面板的产能维持不变,企业总产能维持不变,改建后企业生产单面板8.73万m2/a、双面板9.5万m2/a、多面板18万m2/a。由于企业上一版环评编制时间较早,部分正在使用的原料未在上一版环评中体现,本次按新增评价。项目改建后将原有的1条手动厚金线取消,新增1条自动厚金线,其余主要生产设备均保持不变,改建后企业生产工艺不变,电镀镀种不变,仍然为铜、锡、镍、金,改建前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的面积分别为38万m2/a、19.269万m2/a、16.8万m2/a,改建后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的面积分别为37万m2/a、19.119万m2/a、16.5万m2/a,电镀规模减小,镀铜、镀铜镍金、镀铜锡面积减小量分别为1万m2/a、0.15万m2/a、0.3万m2/a。 (3)企业废水治理工艺不变,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和焦铜废 (略) 虎门镇环保专业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余废水由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UV+活性吸附”改为“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碱性废气处理工艺由水喷淋改为酸液喷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 (略) 政管 (略) 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在线回用,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和焦铜废水直 (略) 虎门镇环保专业基地处理后60%回用于电镀工序,有机废水、在线回用系统反冲洗浓水和络合废水经预处理后和综合废水一起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于清洗、蚀刻、电镀等工序,40%直接排入基宁河,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二、废气处理措施:1、开料、磨边、钻孔、成型、V切割工序:项目在开料、磨边、钻孔、成型、V切割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开料、磨边、圆角、钻孔、成型、V型切割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开料、磨边、圆角、钻孔、成型、V型切割设备产生粉尘的设备刀具处配套有集气罩,点对点收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层车间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周界外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工序:项目在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过程中由于油墨中的有机溶剂的挥发,会有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项目阻焊印刷、文字印刷的车间为丝印车间,项目固化、烘烤的车间为焗炉车间,项目绿油后固化烤板的车间为绿油车间。项目丝印车间、焗炉车间和绿油车间均设置在密闭空间,在密闭空间上方设有抽风装置进行强制抽风,该密闭空间在生产时只留有一个人员进出口,且保持常闭状态。项目印刷、固化、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VOCs排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3F油墨印刷、文字印刷、烘烤、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浓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3、酸雾(硫酸雾、盐酸雾、氰化氢、硝酸雾)、*醛:项目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会产生硫酸雾,酸性蚀刻线会产生盐酸雾,沉镍金生产线、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自动电厚金线会产生氰化氢,退膜自动线会产生硝酸雾,沉铜自动线会产生*醛。拟采用8套碱性喷淋装置对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氰化氢、硝酸雾和*醛废气进行处理,为确保各生产线的废气能有效收集,各生产线设置为独立的隔断密闭车间,其中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沉镍金生产线、自动电厚金线、退膜自动线、沉铜自动线产生废气工位采取集气罩收集方式对挥发的废气进行收集,采用上述措施后,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以上。项目酸性蚀刻线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蚀刻液由设备配套的加药系统自动添加,无需设置投料口,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废气挥发槽上方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采用上述措施后,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5%。酸雾采用风管将酸性气体引入碱液洗涤塔中,在净化塔内的酸雾与碱性吸收液充分接触,以2~6%的碱液作为吸收液,经过碱液冲洗后,废气中的酸性物质被碱液吸收,吸收净化效率可达80%~85%。处理后的气体从净化塔顶部达标排放,处理后的氯化氢、*醛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略) 《大气污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的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要求。项目酸性蚀刻线产生的盐酸雾大约有5%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VCP电镀线、PVCP电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沉镍金生产线、全自动铜镍金生产线、自动厚金线产生的氰化氢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沉铜自动线产生的*醛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退膜自动线线产生的氮氧化物大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周界外盐酸雾、*醛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4、碱性蚀刻工序:项目在碱洗蚀刻过程中会产生氨气。项目碱性蚀刻机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蚀刻液由设备配套的加药系统自动添加,无需设置投料口,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废气挥发槽上方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同时在物料进出口处亦设置有风管收集废气(直接安装在设备进出料口槽上),基于以上措施,废气污染物收集效率可达到95%。碱性蚀刻机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酸性喷淋塔对氨气的处理效率可达80%。处理后的氨气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在蚀刻过程中约有5%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周界外氨气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三、固废处理措施:项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四、噪声处理措施:对于项目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公示时间 2023-06-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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