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
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
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建设地点:位于迪庆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村
建设性质与开发方式:已建成投产运行,引水式电站
建设规模及等级:茂顶河二级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由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生活区组成等。电站共布置3台水轮发电机,装机容量为24MW(3×8000kW),采用径流引水式开发,引用茂顶河一级水电站发电尾水进行发电。
二、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完善该项目环保手续,德钦县茂 (略) 于2007年9月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略) 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08年3月10日取得了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许可》(迪环许准[2008]11号);2014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厅评审,于2014年4月15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4]82号)。2015年1月,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完成《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于2016年4月19日取得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意见》(迪环验[2016]4号),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移民安置,所征用地已按国家相关补偿标准给予补偿,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环保投诉或群众上访事件。
三、区域环境变化及环保措施有效性
本项目在环评中的环境敏感目标与现在基本相同,敏感目标变化不大。对比目前及环评阶段情况,项目污染及影响源基本没有变化。项目运营期无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比原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不大,能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评价云南环清 (略) 于2023年2月16日至18日期间对茂顶河一级电站发电尾水、二级电站发电尾水水质及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茂顶河二级水电站厂房西侧墙外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噪声经过距离、绿化吸收等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能够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大部分措施较为经济合理,所提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部分污染防治措施与实际不符而没有采用。
四、项目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1)生态流量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
茂顶河二级电站发电用水改为使用一级站发电尾水,二级电站拦水坝已废弃,茂顶河上游来水全部下泄,无需设置生态流量下泄。
(2)固体废物处置改进措施
本次后评价要求项目厂区垃圾统一收集后,由人工对其进行简单分选,将玻璃瓶、废弃纸张、金属、塑料瓶等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收集于垃圾收集池后与附近村镇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定期清运;垃圾收集池设置防雨、防渗漏、防流失措施。项目在机修及机油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由专门的废机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标准建立台账,记录危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台账应保存3年以上。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区水文情势、水质、*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现状调查成果,结合已实施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成果,电站建设运行对工程区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基本一致。针对电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总体而言,环境影响报告评价阶段无重大缺项漏项,也无重大失误,环境措施总体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运营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运营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运营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项目运营中还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本项目运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八、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德钦县茂 (略) 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5日。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地址: (略) 迪庆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村
联系人:王德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德钦县茂 (略)
2023年6月16日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建设地点: (略)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备注:
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建设地点:位于迪庆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村
建设性质与开发方式:已建成投产运行,引水式电站
建设规模及等级:茂顶河二级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由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生活区组成等。电站共布置3台水轮发电机,装机容量为24MW(3×8000kW),采用径流引水式开发,引用茂顶河一级水电站发电尾水进行发电。
二、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完善该项目环保手续,德钦县茂 (略) 于2007年9月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略) 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08年3月10日取得了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许可》(迪环许准[2008]11号);2014年2月 (略) 环境保护厅评审,于2014年4月15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4]82号)。2015年1月,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编制完成《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于2016年4月19日取得迪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钦县茂顶河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意见》(迪环验[2016]4号),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移民安置,所征用地已按国家相关补偿标准给予补偿,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环保投诉或群众上访事件。
三、区域环境变化及环保措施有效性
本项目在环评中的环境敏感目标与现在基本相同,敏感目标变化不大。对比目前及环评阶段情况,项目污染及影响源基本没有变化。项目运营期无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比原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变化不大,能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次评价云南环清 (略) 于2023年2月16日至18日期间对茂顶河一级电站发电尾水、二级电站发电尾水水质及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水质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茂顶河二级水电站厂房西侧墙外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噪声经过距离、绿化吸收等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能够满足污染防治要求,大部分措施较为经济合理,所提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部分污染防治措施与实际不符而没有采用。
四、项目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1)生态流量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
茂顶河二级电站发电用水改为使用一级站发电尾水,二级电站拦水坝已废弃,茂顶河上游来水全部下泄,无需设置生态流量下泄。
(2)固体废物处置改进措施
本次后评价要求项目厂区垃圾统一收集后,由人工对其进行简单分选,将玻璃瓶、废弃纸张、金属、塑料瓶等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收集于垃圾收集池后与附近村镇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定期清运;垃圾收集池设置防雨、防渗漏、防流失措施。项目在机修及机油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由专门的废机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标准建立台账,记录危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情况,台账应保存3年以上。
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区水文情势、水质、*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现状调查成果,结合已实施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根据分析成果,电站建设运行对工程区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基本一致。针对电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总体而言,环境影响报告评价阶段无重大缺项漏项,也无重大失误,环境措施总体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运营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运营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运营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项目运营中还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本项目运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八、简本查询地点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到德钦县茂 (略) 查阅本项目环评简本。简本查阅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5日。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地址: (略) 迪庆州德钦县羊拉乡茂顶村
联系人:王德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德钦县茂 (略)
2023年6月16日
建设单位:德钦县茂 (略)
建设地点: (略)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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