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兆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兆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兆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28号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28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3°14′48.103″,东经112°58′58.667″),占地面积34603.59m2,建筑面积46309.85m2,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日用家电的生产,年产含直流吊扇120万台、加湿器60万台、暖风机20万台、电暖台5万台、家电用交流/直流电机600万个、其他小家电10万台。项目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500人,其中400人在厂区内食宿,其他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100吨/年,经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以及投料工序、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均属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项目丝印工序、焊锡工序、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TVOC)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项目丝印工序、焊锡工序、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 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3年5月22日 |
广东兆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28号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28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23°14′48.103″,东经112°58′58.667″),占地面积34603.59m2,建筑面积46309.85m2,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日用家电的生产,年产含直流吊扇120万台、加湿器60万台、暖风机20万台、电暖台5万台、家电用交流/直流电机600万个、其他小家电10万台。项目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500人,其中400人在厂区内食宿,其他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100吨/年,经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佛山三水中心科技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以及投料工序、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均属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项目丝印工序、焊锡工序、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NMHC、TVOC)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项目丝印工序、焊锡工序、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 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3、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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