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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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持 (略) 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 (略) 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组书记、 (略) 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要任务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略) 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铁岭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化解涉水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水利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铁岭水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主要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局党 (略) 水利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 (略) 水利局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组织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 (略) 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 (略)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支持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2.推动法治 (略) 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3.接受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中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按照上级党组织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的表率。

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推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和科学监管效能。

5.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水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略) 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十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略) 水利局应诉活动。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专项督察。

(二)党组书记、局长作 (略) 水利局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 (略) 水利局得到切实贯彻。

(三)局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部门法治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部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持 (略) 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 (略) 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铁岭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党组书记、 (略) 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要任务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略) 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铁岭水利改革、推动水利发展、化解涉水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水利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铁岭水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主要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局党 (略) 水利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 (略) 水利局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组织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 (略) 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 (略) 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支持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2.推动法治 (略) 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3.接受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中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按照上级党组织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的表率。

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推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和科学监管效能。

5.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水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略) 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十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推动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略) 水利局应诉活动。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专项督察。

(二)党组书记、局长作 (略) 水利局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 (略) 水利局得到切实贯彻。

(三)局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部门法治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部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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