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3—05—
2023年5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023—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食品空罐生产项目 | (略) 龙文区龙文北路89号 | (略) (略) | (略) (略) | 年产食品空罐2亿套 |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 (略) 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再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工粉尘经移动式烟尘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加强车间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卖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空桶、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水仙大街1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食品空罐生产项目 | (略) 龙文区龙文北路89号 | (略) (略) | (略) (略) | 年产食品空罐2亿套 |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 (略) 东墩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通过“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再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工粉尘经移动式烟尘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加强车间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废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卖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空桶、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 |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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