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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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站高新区企业员工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承 (略) 校毕业生。

(二)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

(三)所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份(附件1)。

(二)《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二份(附件2,审批表中照片处请贴上照片)。

(三)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 (略) 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2),并将审批表与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企业。

(二)各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批表中“工作单位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申报信息,填写《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将《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1)*@*q.com。

(四)申请时间:6月15日—6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略) 兴淮西路99号A 区205室。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职称确认的专业非会计、审计、经济、统计、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安全工程等中、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二)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联系人:韩玉萍

电话:*

附件:附件1: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汇总名单.xlsx

附件2: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3年6月9日

辖区各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站高新区企业员工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承 (略) 校毕业生。

(二)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

(三)所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且首次申请职称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份(附件1)。

(二)《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二份(附件2,审批表中照片处请贴上照片)。

(三)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 (略) 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2),并将审批表与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企业。

(二)各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批表中“工作单位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申报信息,填写《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并将《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1)*@*q.com。

(四)申请时间:6月15日—6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略) 兴淮西路99号A 区205室。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职称确认的专业非会计、审计、经济、统计、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安全工程等中、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二)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联系人:韩玉萍

电话:*

附件:附件1:2023年上半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汇总名单.xlsx

附件2: (略)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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