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 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成都 (略) 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圣 (略) 完成了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在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场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认为: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委员会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凌峰 *
级 别:区县级
建设单位:成都 (略)
验收单位:成都圣 (略)
建设地点:双流区黄龙溪镇
附件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成都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圣 (略)
监测单位:成都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双流县
备注: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 (略) 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 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成都 (略) 委托第三方机构成都圣 (略) 完成了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23年6月15日在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现场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认为: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委员会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凌峰 *
级 别:区县级
建设单位:成都 (略)
验收单位:成都圣 (略)
建设地点:双流区黄龙溪镇
附件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剑南大道南延线景观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成都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圣 (略)
监测单位:成都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双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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