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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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淼 (略) 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

  建设单位: (略) 淼 (略)

  环评单位:沈阳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 (略) 淼 (略)

  企业法人:袁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22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租用三义庙村工业用地,建设一条年产8万吨机制砂加工生产线。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投料、破碎、筛分

颗粒物

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共3个)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洗砂

/

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

职工生活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除尘灰、废料、沉降灰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50m2),定期外售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旱厕、沉淀池简单防渗,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生态保护

措施

根据《 (略) 防沙治沙条例》,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厂区进行植树绿化,其他区域地面均硬化,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加强运行阶段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危废相关的技术档案等。

(2)企业设置专门人员作为厂内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处置, (略) 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时间、交由处置时间等。

(3)加强运营期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使用档案,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规程等;做好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

(5)生产车间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本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租用三义庙村现有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管理以及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淼 (略) 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29-*

  传真:0429-*

  项目名称: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

  建设单位: (略) 淼 (略)

  环评单位:沈阳 (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万吨/年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 (略) 淼 (略)

  企业法人:袁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人民币22万元

  2、项目组成与规模

  用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租用三义庙村工业用地,建设一条年产8万吨机制砂加工生产线。

  3、环保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投料、破碎、筛分

颗粒物

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共3个)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

洗砂

/

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砂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

/

职工生活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除尘灰、废料、沉降灰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50m2),定期外售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旱厕、沉淀池简单防渗,其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生态保护

措施

根据《 (略) 防沙治沙条例》,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厂区进行植树绿化,其他区域地面均硬化,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加强运行阶段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危废相关的技术档案等。

(2)企业设置专门人员作为厂内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处置, (略) 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时间、交由处置时间等。

(3)加强运营期的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使用档案,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规程等;做好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危废暂存间,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

(5)生产车间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5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本项 (略) (略) 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租用三义庙村现有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单位、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选址合理可行。

  6、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建设单位应重视环保工作,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管理以及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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