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闽水文站网〔2023〕5号)收悉。 (略) 发改委《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47号),我厅委托水利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任务和规模
基本同意对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和204处雨量站进行提档升级。
二、设计方案
基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总体方案设计。基本同意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基础设施设计、技术装备的选型、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的方案设计;基本同意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的基础设施设计和技术装备的选型;基本同意204处雨量站的基础设施设计和技术装备的选型。
三、工期和设计概算
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9193.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419.8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4784.5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52.30万元,独立费为1262.92万元,基本预备费267.59万元,环境保护费用为3.07万元,水土保持费用为3.28万元。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根据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严格按照环保与水保条例要求,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6月16日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闽水文站网〔2023〕5号)收悉。 (略) 发改委《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47号),我厅委托水利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任务和规模
基本同意对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和204处雨量站进行提档升级。
二、设计方案
基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总体方案设计。基本同意3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基础设施设计、技术装备的选型、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的方案设计;基本同意15处国家基本水位站的基础设施设计和技术装备的选型;基本同意204处雨量站的基础设施设计和技术装备的选型。
三、工期和设计概算
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为9193.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419.8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4784.5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52.30万元,独立费为1262.92万元,基本预备费267.59万元,环境保护费用为3.07万元,水土保持费用为3.28万元。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根据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严格按照环保与水保条例要求,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 (略)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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