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七农场白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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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七农场白灰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七农场有限

公司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略) (略) 八五七农场白灰厂

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该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m3/d,采用“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包括预处理系统、一级DTRO系统成套设备、二级DTRO系统成套设备、渗滤液处理站及配套设备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现场采取围挡和封闭抑尘措施,地表定期洒水、压实,设置硬质的行车道路,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固定堆放场堆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氨气(NH3)和硫化氢(H2S)。渗滤液处理站为全封闭结构,采用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处理装置除臭,除臭后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运营期,渗滤液经“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水储池,用吸污车外运至八五七农场场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经排水管线排入穆棱河,浓缩液进行填埋区回灌。

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采用防渗措施管线。渗滤液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入口至厂区出口运输通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项目设置6个水质跟踪监测井,分别为:本底井1个、污染扩散井2个、污染监视井2个、排水井1个。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密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使用噪声,禁止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丢弃;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填埋区填埋处理;废药剂包装桶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政部门处理;废滤膜、废滤芯、原水罐污泥产生后分别装于塑料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防止随意毁坏地表植被、侵占农田,避免在雨天施工,以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和保护施工区域的土壤植被。运营期,开展绿化工程建设,在渗滤液处理站周围种植绿化带,渗滤液处理站作业现场设置移动式护栏,处理后的清水2天一清。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七农场有限

公司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略) (略) 八五七农场白灰厂

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该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为50m3/d,采用“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包括预处理系统、一级DTRO系统成套设备、二级DTRO系统成套设备、渗滤液处理站及配套设备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现场采取围挡和封闭抑尘措施,地表定期洒水、压实,设置硬质的行车道路,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固定堆放场堆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氨气(NH3)和硫化氢(H2S)。渗滤液处理站为全封闭结构,采用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处理装置除臭,除臭后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运营期,渗滤液经“预处理+二级DTRO+浓缩液回灌”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水储池,用吸污车外运至八五七农场场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经排水管线排入穆棱河,浓缩液进行填埋区回灌。

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措施,采用防渗措施管线。渗滤液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入口至厂区出口运输通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项目设置6个水质跟踪监测井,分别为:本底井1个、污染扩散井2个、污染监视井2个、排水井1个。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密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使用噪声,禁止夜间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丢弃;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填埋区填埋处理;废药剂包装桶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政部门处理;废滤膜、废滤芯、原水罐污泥产生后分别装于塑料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防止随意毁坏地表植被、侵占农田,避免在雨天施工,以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和保护施工区域的土壤植被。运营期,开展绿化工程建设,在渗滤液处理站周围种植绿化带,渗滤液处理站作业现场设置移动式护栏,处理后的清水2天一清。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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