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项目位于太湖梅梁湖湖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宜兴市万石镇及和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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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项目位于太湖梅梁湖湖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宜兴市万石镇及和桥镇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太湖生态清淤(二轮二期) (略) 区2022年度工程

项目位于太湖梅梁湖湖区、 (略) 滨湖区马山街道、 (略) 万石镇及和桥镇

(略) 河湖治理与水资源管理中心

上海勘 (略)

本工程清淤规模约为200.1万m3,其中重点湖区清淤125.8万m3,月亮湾蓝藻湖泛防控清淤74.3万m3,清淤面积约9.95km2。采用1艘20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和3艘35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并配置接力泵船和排泥管线进行底泥疏浚,疏浚底泥通过输泥管道将淤泥输送至固化区内进行脱水固结,疏浚底泥固化处理后,分别运至1#和2#弃土场进行堆填。

主要评价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淤泥干化产生的恶臭废气。通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用符合国标的燃料,减少燃油废气影响。采取设置围挡、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清淤余水、施工船舶油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专门单位接收处置。清淤泥浆沉淀后的上清液、沉淀淤泥经板框压滤后的压滤水,进入余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絮凝+强化处理(MBBR系统)+生物净化”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S≤mg/L),排入南环堤河。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托运处理。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压滤机、水泵、风机、运输车辆、挖掘机、堆土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置隔音板,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距固化场、弃土场场界的昼间噪声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底泥固化土、施工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浮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固化土运至弃土场堆填,废水处理污泥及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根据底泥监测结果可知,底泥监测点的重金属指标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风险筛选值要求。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和固化场、弃土场均采取防渗指施,防止施工废水和淤泥回填区余水通过入渗途径进入土壤影响地下水。

6、生态环境:清淤施工会导致清淤范围内水生生态系统的暂时性破坏,临时占地会对*生植被、动物生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水生植物、鱼类资源也会逐渐恢复。

7、环境风险防范: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施工船舶溢油事故和输泥管道泄漏事故。溢油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设置围油栏、吸油毡等措施,将泄漏的油收集处理。规范清淤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巡查输泥管道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淤泥输送,并对泄漏管道采取堵漏措施。

*

*@*63.com

公开时间:2023年6月19 日~2023年6月26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太湖生态清淤(二轮二期) (略) 区2022年度工程

项目位于太湖梅梁湖湖区、 (略) 滨湖区马山街道、 (略) 万石镇及和桥镇

(略) 河湖治理与水资源管理中心

上海勘 (略)

本工程清淤规模约为200.1万m3,其中重点湖区清淤125.8万m3,月亮湾蓝藻湖泛防控清淤74.3万m3,清淤面积约9.95km2。采用1艘20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和3艘350m3/h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并配置接力泵船和排泥管线进行底泥疏浚,疏浚底泥通过输泥管道将淤泥输送至固化区内进行脱水固结,疏浚底泥固化处理后,分别运至1#和2#弃土场进行堆填。

主要评价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淤泥干化产生的恶臭废气。通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用符合国标的燃料,减少燃油废气影响。采取设置围挡、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清淤余水、施工船舶油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专门单位接收处置。清淤泥浆沉淀后的上清液、沉淀淤泥经板框压滤后的压滤水,进入余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絮凝+强化处理(MBBR系统)+生物净化”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SS≤mg/L),排入南环堤河。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托运处理。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包括压滤机、水泵、风机、运输车辆、挖掘机、堆土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设置隔音板,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距固化场、弃土场场界的昼间噪声均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影响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底泥固化土、施工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浮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固化土运至弃土场堆填,废水处理污泥及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根据底泥监测结果可知,底泥监测点的重金属指标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风险筛选值要求。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和固化场、弃土场均采取防渗指施,防止施工废水和淤泥回填区余水通过入渗途径进入土壤影响地下水。

6、生态环境:清淤施工会导致清淤范围内水生生态系统的暂时性破坏,临时占地会对*生植被、动物生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水生植物、鱼类资源也会逐渐恢复。

7、环境风险防范:施工期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施工船舶溢油事故和输泥管道泄漏事故。溢油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设置围油栏、吸油毡等措施,将泄漏的油收集处理。规范清淤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巡查输泥管道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淤泥输送,并对泄漏管道采取堵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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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6月19 日~2023年6月26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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