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康炜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遂宁康炜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安环评函〔2023〕5号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关于遂宁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遂宁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安居区玉丰镇决山小学校闲置教育用地进行建设,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180.1m2。在学校已建建筑(原教学楼、宿舍等)内分区设置诊疗室、住院楼、职工宿舍、功能辅助室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地照明、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开设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康复专业;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设置病床100张, (略) 楼病床90张,诊疗室病床10张,预计年诊疗3000人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3.2万元。
二、项目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304-*-04-01-*]FGQB-0058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为医疗污水,经由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密闭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规模为40.0m3/d)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安居区玉丰镇决山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B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 (略) 混浊带菌空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废暂存间恶臭及食堂油烟。医院混浊带菌空气采用常规消毒措施,对地面及物品表面和室内外空气进行消毒,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密闭式一体化设施,定期投加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密封储存方式,定期消毒和清运,加强通风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进行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本项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医药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医药包装材料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消毒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设备噪声源,选用低噪设备,加强管理和教育宣传,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安居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5日
遂安环评函〔2023〕5号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关于遂宁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康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遂宁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安居区玉丰镇决山小学校闲置教育用地进行建设,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180.1m2。在学校已建建筑(原教学楼、宿舍等)内分区设置诊疗室、住院楼、职工宿舍、功能辅助室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地照明、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开设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康复专业;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设置病床100张, (略) 楼病床90张,诊疗室病床10张,预计年诊疗3000人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3.2万元。
二、项目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304-*-04-01-*]FGQB-0058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为医疗污水,经由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密闭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规模为40.0m3/d)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安居区玉丰镇决山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B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 (略) 混浊带菌空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废暂存间恶臭及食堂油烟。医院混浊带菌空气采用常规消毒措施,对地面及物品表面和室内外空气进行消毒,同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密闭式一体化设施,定期投加除臭剂;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密封储存方式,定期消毒和清运,加强通风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进行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本项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医药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交由经城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医药包装材料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消毒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设备噪声源,选用低噪设备,加强管理和教育宣传,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安居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的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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