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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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台盟界别活动小组:

  《 (略) 装配式装修产业发展的建议》(第*号)由 (略) 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今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略) 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装配式装修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扶持。一是2021年,印发《 (略) 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明确通过施工阶段专家评审,确定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或《 (略) 装配式装修评价细则(试行)》的项目,可以纳入C3良好记录;2023年,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台《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银保监发(闽建筑〔2023〕48号)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符合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要求或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金融机构可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并提供相应绿色金融服务。二是根据方案要求“厦门每年安排装配式装修项目不少于10个”,我局印发《关于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的通知》, (略) 范围内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并优先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试点装配式装修。

  (二)技术服务。一是2020年,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造方式评价标准的通知》(厦建总〔2020〕11号),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执行装配式装修的评价标准,即主要采用干式工法,将内部装品、设备管线等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室内装修方式;同步明确装配式装修装配率计算规则。二是推动特房集团樾熙湾商品房 (略) 首个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2022年9月, (略) 首次装配式装修项目观摩, (略) 建筑业相关企业提供了很好地交流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不科学的二次搬运,并总结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成品保护管控。四是推行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以及住宅全装修第三方监管、物业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四)宣传推广。推动国际健康驿站等装配式装修项目认定,开拓了装配式装修在民生项目领域的应用。同时,针对医养、车库、学校、办公等装配式装修项目,实行技术推介、项目服务和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存在问题:装配式装修项目较少。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技术指引。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专题推动、引领系统集成,推进“装配建造+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装配式装修”等项目模式探索。二是推动沟通交流。推动装修单位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交流,加大装配式装修建造比例,扩大装配式装修应用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 系 人:王淑燕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台盟界别活动小组:

  《 (略) 装配式装修产业发展的建议》(第*号)由 (略) 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今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略) 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装配式装修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扶持。一是2021年,印发《 (略) 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明确通过施工阶段专家评审,确定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或《 (略) 装配式装修评价细则(试行)》的项目,可以纳入C3良好记录;2023年,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台《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银保监发(闽建筑〔2023〕48号)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符合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要求或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金融机构可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并提供相应绿色金融服务。二是根据方案要求“厦门每年安排装配式装修项目不少于10个”,我局印发《关于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的通知》, (略) 范围内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并优先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试点装配式装修。

  (二)技术服务。一是2020年,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造方式评价标准的通知》(厦建总〔2020〕11号),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执行装配式装修的评价标准,即主要采用干式工法,将内部装品、设备管线等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室内装修方式;同步明确装配式装修装配率计算规则。二是推动特房集团樾熙湾商品房 (略) 首个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2022年9月, (略) 首次装配式装修项目观摩, (略) 建筑业相关企业提供了很好地交流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不科学的二次搬运,并总结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成品保护管控。四是推行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以及住宅全装修第三方监管、物业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四)宣传推广。推动国际健康驿站等装配式装修项目认定,开拓了装配式装修在民生项目领域的应用。同时,针对医养、车库、学校、办公等装配式装修项目,实行技术推介、项目服务和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存在问题:装配式装修项目较少。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技术指引。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专题推动、引领系统集成,推进“装配建造+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装配式装修”等项目模式探索。二是推动沟通交流。推动装修单位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交流,加大装配式装修建造比例,扩大装配式装修应用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 系 人:王淑燕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台盟界别活动小组:

  《 (略) 装配式装修产业发展的建议》(第*号)由 (略) 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今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略) 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装配式装修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扶持。一是2021年,印发《 (略) 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明确通过施工阶段专家评审,确定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或《 (略) 装配式装修评价细则(试行)》的项目,可以纳入C3良好记录;2023年,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台《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银保监发(闽建筑〔2023〕48号)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符合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要求或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金融机构可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并提供相应绿色金融服务。二是根据方案要求“厦门每年安排装配式装修项目不少于10个”,我局印发《关于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的通知》, (略) 范围内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并优先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试点装配式装修。

  (二)技术服务。一是2020年,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造方式评价标准的通知》(厦建总〔2020〕11号),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执行装配式装修的评价标准,即主要采用干式工法,将内部装品、设备管线等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室内装修方式;同步明确装配式装修装配率计算规则。二是推动特房集团樾熙湾商品房 (略) 首个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2022年9月, (略) 首次装配式装修项目观摩, (略) 建筑业相关企业提供了很好地交流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不科学的二次搬运,并总结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成品保护管控。四是推行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以及住宅全装修第三方监管、物业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四)宣传推广。推动国际健康驿站等装配式装修项目认定,开拓了装配式装修在民生项目领域的应用。同时,针对医养、车库、学校、办公等装配式装修项目,实行技术推介、项目服务和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存在问题:装配式装修项目较少。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技术指引。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专题推动、引领系统集成,推进“装配建造+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装配式装修”等项目模式探索。二是推动沟通交流。推动装修单位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交流,加大装配式装修建造比例,扩大装配式装修应用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联 系 人:王淑燕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

台盟界别活动小组:

  《 (略) 装配式装修产业发展的建议》(第*号)由 (略) 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今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略) 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以下简称方案),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装配式装修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装配式装修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政策扶持。一是2021年,印发《 (略) 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明确通过施工阶段专家评审,确定符合《 (略) 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或《 (略) 装配式装修评价细则(试行)》的项目,可以纳入C3良好记录;2023年,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台《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银保监发(闽建筑〔2023〕48号)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符合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要求或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金融机构可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并提供相应绿色金融服务。二是根据方案要求“厦门每年安排装配式装修项目不少于10个”,我局印发《关于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的通知》, (略) 范围内征集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并优先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试点装配式装修。

  (二)技术服务。一是2020年,印发《 (略) 建设局关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造方式评价标准的通知》(厦建总〔2020〕11号),明确房屋建筑工程执行装配式装修的评价标准,即主要采用干式工法,将内部装品、设备管线等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室内装修方式;同步明确装配式装修装配率计算规则。二是推动特房集团樾熙湾商品房 (略) 首个装配式装修试点项目。2022年9月, (略) 首次装配式装修项目观摩, (略) 建筑业相关企业提供了很好地交流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不科学的二次搬运,并总结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成品保护管控。四是推行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以及住宅全装修第三方监管、物业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四)宣传推广。推动国际健康驿站等装配式装修项目认定,开拓了装配式装修在民生项目领域的应用。同时,针对医养、车库、学校、办公等装配式装修项目,实行技术推介、项目服务和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存在问题:装配式装修项目较少。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技术指引。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专题推动、引领系统集成,推进“装配建造+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装配式装修”等项目模式探索。二是推动沟通交流。推动装修单位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交流,加大装配式装修建造比例,扩大装配式装修应用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庄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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