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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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

投诉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6月19日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基本情况及措施

11

大202井钻井工程

开江县长岭镇

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矿

重庆精创 (略)

项目概况: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 (略) (略) 开江县长岭镇天马头村实施大202井钻井工程,总占地面积24840平方米,井别为评价井、井型为直井 水平井,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新建井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泥浆循环系统等设施)、钻井工程、完井工程(进行洗井、压裂作业、测试放喷、压裂液配置储存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废水罐、泥浆循环系统、储运系统、发电机、危废间等公辅工程。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经自带尾气处理系统后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区域应安装临时隔声屏障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测试放喷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临时避让;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等收集后经隔油 絮凝沉淀预处理后出水上清液回用,其余部分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循环使用,不可利用部分由罐车拉运至四川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处置达标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钻井废水、压裂废水严禁外排。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收集压滤后外运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地下水与土壤: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 水泥固

井工艺,避免井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方井、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应急池、燃烧池及集酸坑、油水罐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泥浆储备罐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并及时复垦。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投运,并加强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设置备用,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二、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三、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在长岭镇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矿具文(重矿开〔2023〕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开江县长岭镇,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具文确认项目未在场镇规划区内。

22

开江鑫峻沙石加工厂年产30万吨石材来料破碎加工项目

(略) 开江县淙城街道观音寨村五组

开江鑫峻沙石加工厂

四川汇济安全 (略)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前须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以及运输路段洒水,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③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④焊接过程选取符合环保标准的焊条,减少焊接烟气中有害物质产生,由于焊接工作量较小,通过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⑤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降低施工扬尘环境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利用居民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的原有场地地面已硬化,修建有围墙、办公室。本次施工主要是修建封闭式生产厂房,以及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生产厂房为彩钢棚,主要为焊接施工,施工过程涉及高噪声设备较少,彩钢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整体施工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在进行主体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对钢筋、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全部收集后外运政府统一设置的建渣堆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收集,每天由生产人员带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 营运期

1、 废气

(1)碎石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用干打生产工艺,本项目对成品堆场和生产区整个区域设置全封闭彩钢厂房,并对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等设施设备进行二次封闭;在各设施设备处设置喷雾装置,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2)产品储运及装卸扬尘

本项目产品堆场采用彩钢板封闭;并设置喷雾装置,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3)石材原料装卸及堆放扬尘

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措施。

2、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3、噪声

(1)合理平面布置,破碎机、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尽量远离厂区东侧和南侧的居民点,布置于厂区中部,以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2)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环保设备;

(3)颚式破碎机半地埋式设置,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

(4)所有生产设备布置于封闭式生产厂房内,其中颚式破碎机为半地埋式设置,且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进行了二次封闭;对封闭式生产厂房东侧墙体采用彩钢夹芯板进行封闭隔声。

(5)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机械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转,避免因运行状况不佳而诱发更高噪声,以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影响;

(6)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防止因居民纠纷导致生产不正常。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由桶装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农肥使用。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只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很小,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本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在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5-*-04-01-

*】FGQB-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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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

投诉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6月19日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基本情况及措施

11

大202井钻井工程

开江县长岭镇

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矿

重庆精创 (略)

项目概况: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 (略) (略) 开江县长岭镇天马头村实施大202井钻井工程,总占地面积24840平方米,井别为评价井、井型为直井 水平井,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新建井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泥浆循环系统等设施)、钻井工程、完井工程(进行洗井、压裂作业、测试放喷、压裂液配置储存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废水罐、泥浆循环系统、储运系统、发电机、危废间等公辅工程。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经自带尾气处理系统后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区域应安装临时隔声屏障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测试放喷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临时避让;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等收集后经隔油 絮凝沉淀预处理后出水上清液回用,其余部分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循环使用,不可利用部分由罐车拉运至四川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处置达标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钻井废水、压裂废水严禁外排。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收集压滤后外运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地下水与土壤: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 水泥固

井工艺,避免井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方井、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应急池、燃烧池及集酸坑、油水罐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泥浆储备罐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并及时复垦。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投运,并加强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设置备用,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二、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三、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在长岭镇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国石 (略) (略) 重庆气矿具文(重矿开〔2023〕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开江县长岭镇,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具文确认项目未在场镇规划区内。

22

开江鑫峻沙石加工厂年产30万吨石材来料破碎加工项目

(略) 开江县淙城街道观音寨村五组

开江鑫峻沙石加工厂

四川汇济安全 (略)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前须对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②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以及运输路段洒水,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③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④焊接过程选取符合环保标准的焊条,减少焊接烟气中有害物质产生,由于焊接工作量较小,通过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⑤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降低施工扬尘环境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利用居民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的原有场地地面已硬化,修建有围墙、办公室。本次施工主要是修建封闭式生产厂房,以及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生产厂房为彩钢棚,主要为焊接施工,施工过程涉及高噪声设备较少,彩钢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整体施工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在进行主体工程时会产生废弃钢材、木材弃料和建材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对钢筋、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全部收集后外运政府统一设置的建渣堆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收集,每天由生产人员带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 营运期

1、 废气

(1)碎石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采用干打生产工艺,本项目对成品堆场和生产区整个区域设置全封闭彩钢厂房,并对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皮带输送机等设施设备进行二次封闭;在各设施设备处设置喷雾装置,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2)产品储运及装卸扬尘

本项目产品堆场采用彩钢板封闭;并设置喷雾装置,采取喷雾降尘措施。

(3)石材原料装卸及堆放扬尘

原料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措施。

2、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3、噪声

(1)合理平面布置,破碎机、筛分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尽量远离厂区东侧和南侧的居民点,布置于厂区中部,以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2)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环保设备;

(3)颚式破碎机半地埋式设置,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

(4)所有生产设备布置于封闭式生产厂房内,其中颚式破碎机为半地埋式设置,且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进行了二次封闭;对封闭式生产厂房东侧墙体采用彩钢夹芯板进行封闭隔声。

(5)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机械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转,避免因运行状况不佳而诱发更高噪声,以从源头上减少噪声的影响;

(6)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防止因居民纠纷导致生产不正常。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由桶装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农肥使用。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只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很小,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本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在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5-*-04-01-

*】FGQB-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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