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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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6-1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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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1号

(略) 果蔬加工项目(扩建) (略) 方圆工业园,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2分22.365秒,北纬:37度47分44.192秒。该项目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100吨炒圆葱。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04-01-*),符合相关规划及环保法律法规、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制,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扩建项目产生的备用锅炉排污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洋葱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均应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类标准、《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要 (略) (略) 签订的污水接纳处理协议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炒洋葱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专用排烟管道+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依托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确保其满足处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3、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洋葱和洋葱皮均应集中收集后外售。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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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1号

(略) 果蔬加工项目(扩建) (略) 方圆工业园,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2分22.365秒,北纬:37度47分44.192秒。该项目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100吨炒圆葱。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04-01-*),符合相关规划及环保法律法规、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制,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扩建项目产生的备用锅炉排污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洋葱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均应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类标准、《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要 (略) (略) 签订的污水接纳处理协议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炒洋葱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专用排烟管道+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依托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确保其满足处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3、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洋葱和洋葱皮均应集中收集后外售。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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