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33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3年6月15日,我单位自行组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代表和2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于宣恩恩施交界处的太山庙,止于椿木营水井铺。路线全长14.939公里,其中改建12.442公里,利用351国道2.497公里。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路基宽8.5m,双向两车道,荷载标准为Ⅰ级,车速为40km/h;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公路现有交通量为622Pcu/d。其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路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支挡工程、椿木营小桥、垫层、涵洞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20混凝土路肩、波形梁钢护栏、混凝土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道路交通标线、绿化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8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18年12月委托重庆丰达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8日,宣恩县环境保护局(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18〕38号”文对《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全线改建结束并投入试运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对比情况,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期采取不设置施工营地、直接购买商品砼、沥青砼,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站,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弃渣场和施工迹地已及时绿化恢复;公路两侧落实了绿化设计,并对路边边坡进行了护坡防护;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
(2)水环境影响调查
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地面降尘,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未排入水体,未出现水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现场撒水降尘、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车辆维护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4)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石料加工、等过程中的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施工期间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工作、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远离敏感点工作,设置围挡等措施可减少施工过程对声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不能平衡的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弃渣场现已恢复植被,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附近垃圾池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整体来说,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弃渣场1(K94+696左侧,109°48′22.700″,30°06′41.411″)已人工种植草灌进行绿化恢复;弃渣场2(K98+225右侧,109°48′26.983″,30°05′38.062″)内长有杂草、灌木、乔木小苗等,已自然复绿;公路沿线两侧的路基边坡和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局部占用的耕地也已得到复垦。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公路的绿化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既补偿了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又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达到了美化公路景观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道路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生物量的破坏损失。
通过实地调查,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没有发现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公路路基段设置了较多的涵洞,减少了野生动物横穿公路的概率,同时保证了两栖类动物在湿地和*地之间迁移。运营期动物的活动范围可维持现状,基本不受本项目影响。整体来说,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本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放至附近水体,因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改变水体的原有功能类别且公路沿线两侧1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小且项目周边植被覆盖率良好,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因此项目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经绿化带高大乔木进行隔声;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在相关位置设置标识后,能有效的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显示,公路运营期间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衰减断面昼间和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处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公路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本身不直接产生固体废物,公路沿线两侧设置有垃圾桶、垃圾池,公路两侧过往行人将生活垃圾置于分类垃圾桶、垃圾池,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对环境影响小。
四、验收结论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做好公路沿线高截边坡防护及生态恢复工作;
2、加强道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避免滑坡事件发生。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附件:233 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6月15日,我单位自行组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代表和2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于宣恩恩施交界处的太山庙,止于椿木营水井铺。路线全长14.939公里,其中改建12.442公里,利用351国道2.497公里。公路设计为二级公路,路基宽8.5m,双向两车道,荷载标准为Ⅰ级,车速为40km/h;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公路现有交通量为622Pcu/d。其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路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支挡工程、椿木营小桥、垫层、涵洞工程;路面及安防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20混凝土路肩、波形梁钢护栏、混凝土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牌、道路交通标线、绿化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8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18年12月委托重庆丰达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8日,宣恩县环境保护局(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18〕38号”文对《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全线改建结束并投入试运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对比情况,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根据调查,施工期采取不设置施工营地、直接购买商品砼、沥青砼,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站,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弃渣场和施工迹地已及时绿化恢复;公路两侧落实了绿化设计,并对路边边坡进行了护坡防护;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
(2)水环境影响调查
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地面降尘,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未排入水体,未出现水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现场撒水降尘、选择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车辆维护等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4)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石料加工、等过程中的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施工期间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工作、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远离敏感点工作,设置围挡等措施可减少施工过程对声环境的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不能平衡的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弃渣场现已恢复植被,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附近垃圾池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整体来说,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对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弃渣场1(K94+696左侧,109°48′22.700″,30°06′41.411″)已人工种植草灌进行绿化恢复;弃渣场2(K98+225右侧,109°48′26.983″,30°05′38.062″)内长有杂草、灌木、乔木小苗等,已自然复绿;公路沿线两侧的路基边坡和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局部占用的耕地也已得到复垦。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公路的绿化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既补偿了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又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达到了美化公路景观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道路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生物量的破坏损失。
通过实地调查,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没有发现珍稀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公路路基段设置了较多的涵洞,减少了野生动物横穿公路的概率,同时保证了两栖类动物在湿地和*地之间迁移。运营期动物的活动范围可维持现状,基本不受本项目影响。整体来说,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本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放至附近水体,因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改变水体的原有功能类别且公路沿线两侧1km范围内无地表水体分布。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排放形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小且项目周边植被覆盖率良好,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因此项目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
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经绿化带高大乔木进行隔声;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在相关位置设置标识后,能有效的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显示,公路运营期间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24小时连续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衰减断面昼间和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处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公路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期本身不直接产生固体废物,公路沿线两侧设置有垃圾桶、垃圾池,公路两侧过往行人将生活垃圾置于分类垃圾桶、垃圾池,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对环境影响小。
四、验收结论
(略) 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做好公路沿线高截边坡防护及生态恢复工作;
2、加强道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避免滑坡事件发生。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附件:233 省道宣恩县太山庙至椿木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