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忠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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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忠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6月9日, (略) (略) 组织了《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环境监测 (略)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编制 (略) 中科 (略) ,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名单附后),组成了验收组。经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21年8月委托中环赢创(吉林) (略) 编制《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30 (略) 生态 (略) 分局关于本项目的环评批复(德环审字[2021]54号)。项 (略) 天台镇天台村,总占地面积12000m2,利用现有厂区现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粉状园林绿化营养土5万吨/年,新增苗木培育营养液3万吨/年,新增沼气100万m3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由于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产生量很小,故沼气发电项目也未运行。企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70%-80%),经车间地下厌氧池厌氧消化处理后,再添加约20%生物质炉灰和秸秆土,年生产绿化营养土(含水率小于60%)5万t,没有生产苗木培育营养液和沼气。

因绿化营养土销售困难,2022年11月企业租用崔家村吕树文林地,用于污泥营养土还林。由于林地权属发生变更,故企业于2023年4月与林地所有人于志刚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用于建设苗木基地,林地总面积约18公顷。基地树木稀松,基地内荒地较多林地较少,故在不影响基地现有树木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将现有林地建成苗木基地,部分绿化营养土与种植的苗木一并出售。

2023年5月企 (略) 中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苗木基地绿化营养土施用方案》,通过了环保专家论证评审(见附件专家意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0Y6TCW8A001U。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绿化营养土去向发生变化,由外售变更为自用还林;项目取消原料鸡粪及玉米秸秆,增加原料电厂生物质灰(肥钾),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存在变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第六条规定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虽存在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的变动,但不会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需重新报批,可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由于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产生量很小,故沼气发电项目也未运行。企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70%-80%),经车间地下厌氧池厌氧消化处理后,再添加约20%生物质炉灰,生产绿化营养土(含水率小于60%)。故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有机质含量较少,本项目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故实际运行过程中未安装恶臭处理装置及恶臭污染物排气筒,应急火炬并未实际运行。

3、噪声

本项目利用原有设备,不新增噪声源,噪声源主要为泵类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火炬燃烧并未实际运行,无新增机油和脱销尿素的消耗,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有机质含量较少,本项目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故实际运行过程中未安装恶臭处理装置及恶臭污染物排气筒,故实际未产生废生物除臭填料及废脱硫剂。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上风向各项污染物浓度范围分别为氨0.039-0.046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未检出,下风向各项污染物浓度范围分别为氨0.257-0.459mg/m3、硫化氢0.015-0.025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48-54dB(A),夜间噪声为37-44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少,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林木基地内地下水(水位约10米的水井)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级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453号),污泥泥质和绿化营养土基本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A级标准限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中风险筛选值要求。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要求,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5085.3-2007),没有废水和固体废物,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基本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全本.pdf验收意见.pdf

, (略)

2023年6月9日, (略) (略) 组织了《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环境监测 (略)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编制 (略) 中科 (略) ,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名单附后),组成了验收组。经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略) 于2021年8月委托中环赢创(吉林) (略) 编制《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30 (略) 生态 (略) 分局关于本项目的环评批复(德环审字[2021]54号)。项 (略) 天台镇天台村,总占地面积12000m2,利用现有厂区现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粉状园林绿化营养土5万吨/年,新增苗木培育营养液3万吨/年,新增沼气100万m3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由于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产生量很小,故沼气发电项目也未运行。企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70%-80%),经车间地下厌氧池厌氧消化处理后,再添加约20%生物质炉灰和秸秆土,年生产绿化营养土(含水率小于60%)5万t,没有生产苗木培育营养液和沼气。

因绿化营养土销售困难,2022年11月企业租用崔家村吕树文林地,用于污泥营养土还林。由于林地权属发生变更,故企业于2023年4月与林地所有人于志刚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用于建设苗木基地,林地总面积约18公顷。基地树木稀松,基地内荒地较多林地较少,故在不影响基地现有树木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将现有林地建成苗木基地,部分绿化营养土与种植的苗木一并出售。

2023年5月企 (略) 中科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苗木基地绿化营养土施用方案》,通过了环保专家论证评审(见附件专家意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0Y6TCW8A001U。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绿化营养土去向发生变化,由外售变更为自用还林;项目取消原料鸡粪及玉米秸秆,增加原料电厂生物质灰(肥钾),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存在变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第六条规定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虽存在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的变动,但不会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需重新报批,可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由于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产生量很小,故沼气发电项目也未运行。企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70%-80%),经车间地下厌氧池厌氧消化处理后,再添加约20%生物质炉灰,生产绿化营养土(含水率小于60%)。故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自2021年年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后,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有机质含量较少,本项目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故实际运行过程中未安装恶臭处理装置及恶臭污染物排气筒,应急火炬并未实际运行。

3、噪声

本项目利用原有设备,不新增噪声源,噪声源主要为泵类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火炬燃烧并未实际运行,无新增机油和脱销尿素的消耗,不再生产以畜禽粪污(鸡粪)为原料的有机肥料,同时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有机质含量较少,本项目污泥厌氧消化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故实际运行过程中未安装恶臭处理装置及恶臭污染物排气筒,故实际未产生废生物除臭填料及废脱硫剂。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上风向各项污染物浓度范围分别为氨0.039-0.046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未检出,下风向各项污染物浓度范围分别为氨0.257-0.459mg/m3、硫化氢0.015-0.025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48-54dB(A),夜间噪声为37-44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过程中沼气及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很少,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林木基地内地下水(水位约10米的水井)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级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1453号),污泥泥质和绿化营养土基本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A级标准限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中风险筛选值要求。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较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的要求, (略) 东风污水处理厂污泥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标准》(GB5085.3-2007),没有废水和固体废物,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基本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营养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全本.pdf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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