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4-06/D04-07/D04-08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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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4-06/D04-07/D04-08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组织部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论证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城区政府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4-06/ D04-07/D04-08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调整范围

拟调整地块位于207国道以东,火电厂铁路西北。

二、调整内容

D04-08地块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不变,位置置换至原D0-407地块南部,用地面积由26804平方米调整为32325平方米;D04-07地块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不变,用地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不变,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变,绿地率不大于15%不变,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不变;原D04-08地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调整后合并至D04-06地块,D04-06地块用地面积由47057平方米调整至49196平方米。

三、调整原因

襄城区政府提出为推进余家湖工业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满足化工园区合规化认定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要求,申请调整片区控规。

该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

四、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95号

邮编:*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规划科

联系电话:0710-*

附件:公示展板

组织部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论证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城区政府申请,我 (略) 国土空 (略) 开展了《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04-06/ D04-07/D04-08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调整范围

拟调整地块位于207国道以东,火电厂铁路西北。

二、调整内容

D04-08地块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不变,位置置换至原D0-407地块南部,用地面积由26804平方米调整为32325平方米;D04-07地块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不变,用地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不变,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变,绿地率不大于15%不变,建筑高度不大于35米不变;原D04-08地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调整后合并至D04-06地块,D04-06地块用地面积由47057平方米调整至49196平方米。

三、调整原因

襄城区政府提出为推进余家湖工业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满足化工园区合规化认定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要求,申请调整片区控规。

该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业务会审查。

四、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联系地址: (略) 襄城区胜利街95号

邮编:*

联系科室:建设用地规划科

联系电话:0710-*

附件:公示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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