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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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 引 号: */202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6-13 15: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桂东县政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桂东县沙田镇大湖村

建设单位

桂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建设厂房200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开采,原料为利用建筑垃圾及一般类似建筑垃圾的工业固体废物( (略) 矿产资源),不采用重金属尾矿石作为生产原料,生产线设置1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生产工艺采用水洗制砂,主要工艺流程:投料、一次破碎(粗破)、筛分、二次破碎(细破)、制砂、洗砂、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原料堆存区、产品堆存区采用三面围挡及堆存顶部做好三防措施(采用防雨防尘膜遮盖),采用洒水喷淋进行喷雾降尘措施;皮带运输采用封闭罩降尘措施;出料使用可伸缩放料管下料,并设喷淋装置;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厂区内运输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进料口、一破+筛分、二破+筛分采用集气罩+除尘器+15m排气筒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排放。

②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灌溉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及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总容积约5m3),回用于洗车;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措施进行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泥浆设置防遗撒、防流失固体废物堆场,泥浆经脱水设备沉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危险废物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与贮存,做好防渗、防晒、防雨、防流失措施;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问卷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2份,其中个人10份,团体2份,实收12份,回收率100%。统计数据表明,问卷调查中所有被调查者均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场公示期间,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4.不明确事项应当由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

索 引 号: */202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6-13 15: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桂东县政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东县旭建建材机制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桂东县沙田镇大湖村

建设单位

桂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建设厂房2000平方米。项目不涉及开采,原料为利用建筑垃圾及一般类似建筑垃圾的工业固体废物( (略) 矿产资源),不采用重金属尾矿石作为生产原料,生产线设置1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生产工艺采用水洗制砂,主要工艺流程:投料、一次破碎(粗破)、筛分、二次破碎(细破)、制砂、洗砂、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原料堆存区、产品堆存区采用三面围挡及堆存顶部做好三防措施(采用防雨防尘膜遮盖),采用洒水喷淋进行喷雾降尘措施;皮带运输采用封闭罩降尘措施;出料使用可伸缩放料管下料,并设喷淋装置;厂区进出口设置冲洗平台,车辆厂区内运输过程中采用洒水抑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进料口、一破+筛分、二破+筛分采用集气罩+除尘器+15m排气筒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排放。

②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灌溉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及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总容积约5m3),回用于洗车;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措施进行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泥浆设置防遗撒、防流失固体废物堆场,泥浆经脱水设备沉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危险废物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与贮存,做好防渗、防晒、防雨、防流失措施;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问卷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2份,其中个人10份,团体2份,实收12份,回收率100%。统计数据表明,问卷调查中所有被调查者均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场公示期间,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4.不明确事项应当由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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