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曾文婷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深化厦门智慧停车建设,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第*号)由我单位会同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略) 的停车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有针对性 (略) 停车难的主要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多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分析。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采取多 (略) 停车难问题。
(一)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2022年,采用单独新建、结合建设、既有建筑改造、收储用地临时利用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681个,2023年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五千个。
(二)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2022年出台施行了《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挖掘盘活停车资源,加强停车场资源统筹运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已推出了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推进“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试运行, (略) 公共停车场实时停车数据联网工作, (略) 停车场(泊位)数据,提升停车场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停车收费标准化,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建设局关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规〔2021〕1号),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 (略) 场调节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 (略) 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略) 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略) (略) 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出台《 (略) 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根据泊位所属的区域划分为三个类别,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在路段显眼处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 (略) (略) 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五)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我市已有建成使用多个利用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如:会展南小学地下停车场、杏东公园公共停车场、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已取得了部分成效,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略) 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错时共享;继续完善“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略) 民出行提供智能、便利的应用服务,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曾文婷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深化厦门智慧停车建设,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第*号)由我单位会同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略) 的停车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有针对性 (略) 停车难的主要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多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分析。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采取多 (略) 停车难问题。
(一)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2022年,采用单独新建、结合建设、既有建筑改造、收储用地临时利用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681个,2023年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五千个。
(二)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2022年出台施行了《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挖掘盘活停车资源,加强停车场资源统筹运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已推出了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推进“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试运行, (略) 公共停车场实时停车数据联网工作, (略) 停车场(泊位)数据,提升停车场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停车收费标准化,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建设局关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规〔2021〕1号),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 (略) 场调节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 (略) 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略) 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略) (略) 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出台《 (略) 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根据泊位所属的区域划分为三个类别,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在路段显眼处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 (略) (略) 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五)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我市已有建成使用多个利用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如:会展南小学地下停车场、杏东公园公共停车场、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已取得了部分成效,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略) 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错时共享;继续完善“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略) 民出行提供智能、便利的应用服务,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曾文婷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深化厦门智慧停车建设,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第*号)由我单位会同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略) 的停车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有针对性 (略) 停车难的主要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多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分析。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采取多 (略) 停车难问题。
(一)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2022年,采用单独新建、结合建设、既有建筑改造、收储用地临时利用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681个,2023年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五千个。
(二)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2022年出台施行了《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挖掘盘活停车资源,加强停车场资源统筹运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已推出了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推进“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试运行, (略) 公共停车场实时停车数据联网工作, (略) 停车场(泊位)数据,提升停车场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停车收费标准化,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建设局关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规〔2021〕1号),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 (略) 场调节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 (略) 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略) 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略) (略) 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出台《 (略) 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根据泊位所属的区域划分为三个类别,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在路段显眼处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 (略) (略) 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五)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我市已有建成使用多个利用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如:会展南小学地下停车场、杏东公园公共停车场、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已取得了部分成效,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略) 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错时共享;继续完善“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略) 民出行提供智能、便利的应用服务,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青云
联 系 人:江道平
联系电话:0592-*
(略) 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曾文婷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全面深化厦门智慧停车建设,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第*号)由我单位会同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略) 的停车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有针对性 (略) 停车难的主要问题,建设性地提出了多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分析。
二、措施与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采取多 (略) 停车难问题。
(一)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2022年,采用单独新建、结合建设、既有建筑改造、收储用地临时利用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681个,2023年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完成不少于五千个。
(二)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2022年出台施行了《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挖掘盘活停车资源,加强停车场资源统筹运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已推出了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推进“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试运行, (略) 公共停车场实时停车数据联网工作, (略) 停车场(泊位)数据,提升停车场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停车收费标准化,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建设局关 (略)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发改规〔2021〕1号),我市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 (略) 场调节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 (略) 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略) 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略) (略) 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出台《 (略) 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根据泊位所属的区域划分为三个类别,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并在路段显眼处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 (略) (略) 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强化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五)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
我市已有建成使用多个利用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地下空间停车设施,如:会展南小学地下停车场、杏东公园公共停车场、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已取得了部分成效,一定程度缓解了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会同其他职能部门 (略) 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设施错时共享;继续完善“ (略) 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智慧停车水平, (略) 民出行提供智能、便利的应用服务,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提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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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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