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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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略) (略) 宜丰县工业园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0′49.248″,北纬28°23′53.774″,项目全厂总占地为401亩(*.29m2)。项目东面现状为宜丰县 (略) ;项目南面为园区规划用地与农田;项目西面现状为宜 (略) ,项目北面现状为鹰美(宜丰)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宜 (略) 购买江西鼎 (略) 的土地和厂房,购买土地面积*.29m2,约401亩。土地交付后,场地内的金属锂卤水生产线、两条轻质保温微晶玻璃一体板生产线,仍由江西鼎 (略) 负责生产。由于卤水生产线生产的卤水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原材料,所以已与江西鼎 (略) 签订了卤水购买协议,作为本项目的外购卤水来源。本项目投资*万元新建3条隧道窑、8条卤水生产线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宜 (略) 可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

项目主要以锂瓷石、浓硫酸(98%)、金属锂卤水、氢氧化钙、硫酸钙、硫酸钠、水等为原辅料,经过混料、压制成型、焙烧、破碎、磨粉、浸出、过滤、净化、压滤分离、除杂过滤(金属锂卤水)、净化过滤、碳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消晶、锂溶液离子交换、沉锂、离心分离得到碳酸锂湿料及沉锂母液,碳酸锂湿料经洗锂、离心分离、成品烘干、除铁、成品粉碎、成品包装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碳酸锂(产品质量符合《电池级碳酸锂》(YS/T 582-2013)标准),沉锂母液经脱碳、蒸发结晶、冷冻结晶、过滤等工序得到副产硫酸钠钾盐(产品质量符合《工业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中Ⅲ类合格品),硫酸锂溶液均回用于生产。

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30000t/a,硫酸钠钾盐21446.986t/a。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0万元,占总投资6.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碳酸锂生产系统除杂、净化产生的滤渣洗涤时产生的洗涤废水、硫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沉锂母液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洗锂产生的洗锂废水、锂溶液离子树脂交换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分析化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锅炉浓水及生活污水、锂渣储存产生的渗滤液等。锂溶液离子树脂交换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锂渣堆放时产生的渗滤液、实验室分析化验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收集池+pH调节池+除铊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pH回调池+除氟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工艺:初期雨水收集池+pH调节池+除铊反应池+超临界高效沉淀设备+pH回调池+除氟反应池+超临界高效沉淀设备+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人工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工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处理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少量外排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浓水(锅炉浓水、纯水制备废水均为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耶溪河,最终排入锦江。

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碳酸锂生产系统除杂、净化产生的滤渣洗涤时产生的洗涤废水、硫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沉锂母液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绝大部分)、洗锂产生的洗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循环利用,无外排。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焙烧烟气及烘干废气、配料/输送/制砖废气、破碎磨粉废气、筛分粉尘、成品烘干/粉碎粉尘、脱碳废气、锅炉烟气和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本项目设置1#-3#隧道焙烧窑,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等,每条隧道窑焙烧废气经风机抽至各自的处理系统经填料洗涤塔+COA氧化法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塔+电除雾装置处理,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分别经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本项目各隧道窑压制成型粉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

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脱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一级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破碎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均由管道收集后,一同入同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均由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入同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后由35m高排气筒(DA011)外排。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原料罐区产生的粉尘、脱碳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硫酸雾、酸碱罐区产生的硫酸雾等。通过采用皮带输送物料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封闭式防尘罩,尽量降低进出料口的物料落差;各工艺操作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规范生产操作,加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水槽,安排专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以上措施,控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控制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气处理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浸出渣依托鼎盛新材料的渣库(占地13000m2),后续其中40万吨锂渣外售于江西 (略) 作为综合利用,剩余的锂渣运至规划中的宜丰县樟陂村樟凌水库建设锂渣库堆存;收集的粉尘、钾钠盐晶体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弃耐火材料均委外处理,除铁渣外售综合利用;浸出渣、净化渣、焙烧废气处置措施配套的循环沉淀池沉渣、除杂过滤产生的滤渣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后期试生产过程中应进一步进行属性鉴别,明确其属性后进行相应的处理,鉴别结果出来之前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全部环节均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随意乱堆乱放、擅自处理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化学试剂瓶、废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确定本项目混料、配料车间、脱碳车间、酸碱罐区、原料罐区、1#、2#焙烧区及“鼎盛公司”卤水焙烧一体车间、“鼎盛公司”浸出车间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碳酸锂车间外延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丰县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

宜 (略)

环评机构

南昌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宜 (略) 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略) (略) 宜丰县工业园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0′49.248″,北纬28°23′53.774″,项目全厂总占地为401亩(*.29m2)。项目东面现状为宜丰县 (略) ;项目南面为园区规划用地与农田;项目西面现状为宜 (略) ,项目北面现状为鹰美(宜丰)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宜 (略) 购买江西鼎 (略) 的土地和厂房,购买土地面积*.29m2,约401亩。土地交付后,场地内的金属锂卤水生产线、两条轻质保温微晶玻璃一体板生产线,仍由江西鼎 (略) 负责生产。由于卤水生产线生产的卤水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原材料,所以已与江西鼎 (略) 签订了卤水购买协议,作为本项目的外购卤水来源。本项目投资*万元新建3条隧道窑、8条卤水生产线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宜 (略) 可年产3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

项目主要以锂瓷石、浓硫酸(98%)、金属锂卤水、氢氧化钙、硫酸钙、硫酸钠、水等为原辅料,经过混料、压制成型、焙烧、破碎、磨粉、浸出、过滤、净化、压滤分离、除杂过滤(金属锂卤水)、净化过滤、碳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消晶、锂溶液离子交换、沉锂、离心分离得到碳酸锂湿料及沉锂母液,碳酸锂湿料经洗锂、离心分离、成品烘干、除铁、成品粉碎、成品包装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碳酸锂(产品质量符合《电池级碳酸锂》(YS/T 582-2013)标准),沉锂母液经脱碳、蒸发结晶、冷冻结晶、过滤等工序得到副产硫酸钠钾盐(产品质量符合《工业无水硫酸钠》(GB/T 6009-2014)中Ⅲ类合格品),硫酸锂溶液均回用于生产。

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30000t/a,硫酸钠钾盐21446.986t/a。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0万元,占总投资6.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碳酸锂生产系统除杂、净化产生的滤渣洗涤时产生的洗涤废水、硫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沉锂母液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洗锂产生的洗锂废水、锂溶液离子树脂交换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分析化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锅炉浓水及生活污水、锂渣储存产生的渗滤液等。锂溶液离子树脂交换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锂渣堆放时产生的渗滤液、实验室分析化验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收集池+pH调节池+除铊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pH回调池+除氟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工艺:初期雨水收集池+pH调节池+除铊反应池+超临界高效沉淀设备+pH回调池+除氟反应池+超临界高效沉淀设备+沉淀池+中间水池+过滤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人工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工艺: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处理后,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少量外排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浓水(锅炉浓水、纯水制备废水均为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同其他外排废水一起由厂区污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耶溪河,最终排入锦江。

浸出渣洗涤废水、净化渣洗涤废水、碳酸锂生产系统除杂、净化产生的滤渣洗涤时产生的洗涤废水、硫酸锂溶液蒸发浓缩、沉锂母液蒸发结晶产生的冷凝水(绝大部分)、洗锂产生的洗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循环利用,无外排。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焙烧烟气及烘干废气、配料/输送/制砖废气、破碎磨粉废气、筛分粉尘、成品烘干/粉碎粉尘、脱碳废气、锅炉烟气和未收集到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本项目设置1#-3#隧道焙烧窑,焙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等,每条隧道窑焙烧废气经风机抽至各自的处理系统经填料洗涤塔+COA氧化法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塔+电除雾装置处理,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分别经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本项目各隧道窑压制成型粉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

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脱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一级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破碎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均由管道收集后,一同入同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均由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入同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后由35m高排气筒(DA011)外排。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料斗及输送含尘废气、成品烘干粉尘、成品破碎粉尘、成品包装粉尘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原料罐区产生的粉尘、脱碳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硫酸雾、酸碱罐区产生的硫酸雾等。通过采用皮带输送物料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封闭式防尘罩,尽量降低进出料口的物料落差;各工艺操作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规范生产操作,加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水槽,安排专人管理等措施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通过以上措施,控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控制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气处理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浸出渣依托鼎盛新材料的渣库(占地13000m2),后续其中40万吨锂渣外售于江西 (略) 作为综合利用,剩余的锂渣运至规划中的宜丰县樟陂村樟凌水库建设锂渣库堆存;收集的粉尘、钾钠盐晶体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弃耐火材料均委外处理,除铁渣外售综合利用;浸出渣、净化渣、焙烧废气处置措施配套的循环沉淀池沉渣、除杂过滤产生的滤渣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后期试生产过程中应进一步进行属性鉴别,明确其属性后进行相应的处理,鉴别结果出来之前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全部环节均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随意乱堆乱放、擅自处理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化学试剂瓶、废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确定本项目混料、配料车间、脱碳车间、酸碱罐区、原料罐区、1#、2#焙烧区及“鼎盛公司”卤水焙烧一体车间、“鼎盛公司”浸出车间外延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碳酸锂车间外延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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