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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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塑料 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高速路东侧、祥云路南侧

汇杰塑料制品(淮安)有限公司

建设塑料 工具箱 180 万个、塑料桶 20 万个、塑料配件 40 万个。

(略)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后排入公兴河,废水排放执行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 质要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注塑废气、粉碎废气通过通风、绿化、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注塑废气及粉碎废气中 NMHC、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 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略)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中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成型机、生产设备 及泵、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为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等,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30000吨高端焊材项目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迎宾大道5号

京群焊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药芯焊材9500吨,耐磨板2500吨,实芯焊材18000吨。

南京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清洗废水、水洗废水、酸洗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生产废水统一接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中和+兼氧池+MBR+浓缩+压滤”工艺进行处理后,接管至新建的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中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他因子执行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允许接管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类标准限值。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拉丝废气、成形废气、焊接烟尘、打磨、切割废气、抛光废气、食堂油烟。其中,投料废气经侧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在密闭设备中被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形废气经侧方集气罩进行收集后与拉丝废气统一进入脉冲滤筒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打磨、切割废气、抛光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风管道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和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干混机、成形机、分卷机等机械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菜瓜布、废布袋、废滤筒、废滤膜、含油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油桶、污泥、槽渣。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含油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油桶、污泥、槽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菜瓜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中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塑料 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高速路东侧、祥云路南侧

汇杰塑料制品(淮安)有限公司

建设塑料 工具箱 180 万个、塑料桶 20 万个、塑料配件 40 万个。

(略)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后排入公兴河,废水排放执行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水 质要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注塑废气、粉碎废气通过通风、绿化、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注塑废气及粉碎废气中 NMHC、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 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略)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中排放限值。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成型机、生产设备 及泵、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外 (略) 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为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等,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30000吨高端焊材项目

(略)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迎宾大道5号

京群焊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药芯焊材9500吨,耐磨板2500吨,实芯焊材18000吨。

南京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清洗废水、水洗废水、酸洗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生产废水统一接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中和+兼氧池+MBR+浓缩+压滤”工艺进行处理后,接管至新建的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中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他因子执行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允许接管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类标准限值。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拉丝废气、成形废气、焊接烟尘、打磨、切割废气、抛光废气、食堂油烟。其中,投料废气经侧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拉丝废气在密闭设备中被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成形废气经侧方集气罩进行收集后与拉丝废气统一进入脉冲滤筒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打磨、切割废气、抛光废气经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风管道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和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干混机、成形机、分卷机等机械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菜瓜布、废布袋、废滤筒、废滤膜、含油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油桶、污泥、槽渣。其中,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滤筒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含油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油桶、污泥、槽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菜瓜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中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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