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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蓝劲包装有限公司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广东蓝劲包装有限公司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分自主验收意见
**日, (略) 根据《 (略) 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略) 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59 号。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10501.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094.4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眼镜盒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眼镜盒2350万个/年。项目目前实际年加工生产眼镜盒1700万个/年。项目主体建筑为租用,相关建筑已建成,项目已过施工期。(详见项目自主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04 (略) (略) 编制的《 (略) 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2〕6721号。
(略) 项目于**日进行开工建设,于**日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工作。项目调试时间为**日至**日。项目从竣工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日, (略) 认真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行业类别、生产工序、原料用量和产品产能等标准,依法上网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MA53D3RBX1001Z )。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人民币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部分验收,验收范围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
序号 | 生产单元 | 环评批复生产设施数量 | 实际设备数量 | 序号 | 生产单元 | 环评批复生产设施数量 | 实际设备数量 |
1 | 裁料机 | 1 台 | 1 台 | 2 | 自动折边机 | 5 台 | 4 台 |
3 | 裁断机 | 2 台 | 2 台 | 4 | 过辘机 | 1 台 | 1 台 |
5 | 自动裁断机 | 1 台 | 1 台 | 6 | 烤箱 | 8 台 | 6 台 |
7 | 裁床 | 2 台 | 2 台 | 8 | 激光打标机 | 1 台 | 1 台 |
9 | 摇臂式裁切机 | 1 台 | 1 台 | 10 | 烫金机 | 10 台 | 10 台 |
11 | 压痕机 | 3 台 | 3 台 | 12 | 烙印机 | 4 台 | 4 台 |
13 | 切纸机 | 1 台 | 1 台 | 14 | 丝印机 | 2 台 | 0 台 |
15 | 送料机 | 4 台 | 4 台 | 16 | 丝印台 | 15 台 | 6台 |
17 | 冲床 | 12 台 | 12 台 | 18 | 移印机 | 5 台 | 0台 |
19 | 剪板机 | 1 台 | 1 台 | 20 | 打钮机 | 6 台 | 6 台 |
21 | 割料机 | 1 台 | 1 台 | 22 | 套拉链机 | 5 台 | 5 台 |
23 | 切带机 | 4 台 | 4 台 | 24 | 智能针车 | 20 台 | 8 台 |
25 | 打码机 | 1 台 | 1 台 | 26 | 清洗、烘干一体机 | 1 台 | 1 台 |
27 | 冲压机 | 2 台 | 2 台 | 28 | 精雕机 | 1 台 | 1 台 |
29 | 过胶机 | 12 台 | 6 台 | 30 | 钻床 | 1 台 | 1 台 |
31 | 自动喷胶机 | 5 台 | 5 台 | 32 | 钻孔机 | 1 台 | 1 台 |
33 | 热熔过胶机 | 8 台 | 0 台 | 34 | 线切割机 | 4 台 | 4 台 |
35 | 热熔喷胶机 | 8 台 | 8 台 | 36 | 铣床 | 1 台 | 1 台 |
37 | 全 自动铁盒生产流 水线 | 1 台 | 0台 | 38 | 磨床 | 1 台 | 1 台 |
39 | 机包皮机 | 9 台 | 9 台 | 40 | 车床 | 1 台 | 1 台 |
41 | 自动成型机 | 1 台 | 1 台 | 42 | 模拟运输测试仪 | 1 台 | 1 台 |
43 | 成型机 | 26 台 | 26 台 | 44 | 皮革耐磨测试仪 | 1 台 | 1 台 |
45 | 液压机 | 4 台 | 4 台 | 46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1 台 | 1 台 |
47 | 自动吸塑机 | 2 台 | 0 台 | 48 | 空压机 | 2 台 | 2 台 |
49 | 生产流水线 | 32 台 | 15台 | 50 | 发电机 | 1 台 | 0 台 |
51 | 热压机 | 6 台 | 6 台 | 52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部分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6721号)要求,不超出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内容。项目检测工艺、送检产品、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放口的位置设置及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① 员工办公室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② 不允许产生生产性废水。
(二)废气
③ 清洗、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 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④ 厨房油烟经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三)噪声
⑤ 项目设置风机采用墙体隔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项目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和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固废仓和危废仓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综上所述,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
项目内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铁片边角料、铝片边角料、金属碎屑、皮布边角料、纸板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
项目废清洗剂桶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
项目废清洗液、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抹布、废手套、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进行定期回收处理,合同到期后主动续签。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贮存、处置仓库。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内在暂无危险化学品贮罐区、危险气体产生,无生产废水。故暂无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② 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内在暂无要求安装废水、废气等在线监控装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华科 (略) 出具的《 (略) 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华科)环境检测(2023)第 * 号,**日),监测结果表明: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①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② 项目清洗、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 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以及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③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④ 项目内产生的噪声经一些系列的减震、降噪、隔音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标准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 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② 生活污水须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 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其附录A“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 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④ 清洗序产生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 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⑤ 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移印、丝印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⑥ 过胶、喷胶、热压、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⑦ 激光打标、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⑧ 食堂厨房使用清洁能源,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⑨ 项目设置风机采用墙体隔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⑩ 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2647吨/ 年以内。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环保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较健全,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环保治理设施已配套完善,管理措施得当。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略) 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综上所述, (略) 项目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七、建议与要求
(一)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废气处理设备运行、固体废物转移等相关的台账记录,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分自主验收意见
**日, (略) 根据《 (略) 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 (略) 组织召开了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略) 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59 号。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10501.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094.4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眼镜盒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眼镜盒2350万个/年。项目目前实际年加工生产眼镜盒1700万个/年。项目主体建筑为租用,相关建筑已建成,项目已过施工期。(详见项目自主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2年04 (略) (略) 编制的《 (略) 高端包装研发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2〕6721号。
(略) 项目于**日进行开工建设,于**日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工作。项目调试时间为**日至**日。项目从竣工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日, (略) 认真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行业类别、生产工序、原料用量和产品产能等标准,依法上网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MA53D3RBX1001Z )。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人民币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部分验收,验收范围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
序号 | 生产单元 | 环评批复生产设施数量 | 实际设备数量 | 序号 | 生产单元 | 环评批复生产设施数量 | 实际设备数量 |
1 | 裁料机 | 1 台 | 1 台 | 2 | 自动折边机 | 5 台 | 4 台 |
3 | 裁断机 | 2 台 | 2 台 | 4 | 过辘机 | 1 台 | 1 台 |
5 | 自动裁断机 | 1 台 | 1 台 | 6 | 烤箱 | 8 台 | 6 台 |
7 | 裁床 | 2 台 | 2 台 | 8 | 激光打标机 | 1 台 | 1 台 |
9 | 摇臂式裁切机 | 1 台 | 1 台 | 10 | 烫金机 | 10 台 | 10 台 |
11 | 压痕机 | 3 台 | 3 台 | 12 | 烙印机 | 4 台 | 4 台 |
13 | 切纸机 | 1 台 | 1 台 | 14 | 丝印机 | 2 台 | 0 台 |
15 | 送料机 | 4 台 | 4 台 | 16 | 丝印台 | 15 台 | 6台 |
17 | 冲床 | 12 台 | 12 台 | 18 | 移印机 | 5 台 | 0台 |
19 | 剪板机 | 1 台 | 1 台 | 20 | 打钮机 | 6 台 | 6 台 |
21 | 割料机 | 1 台 | 1 台 | 22 | 套拉链机 | 5 台 | 5 台 |
23 | 切带机 | 4 台 | 4 台 | 24 | 智能针车 | 20 台 | 8 台 |
25 | 打码机 | 1 台 | 1 台 | 26 | 清洗、烘干一体机 | 1 台 | 1 台 |
27 | 冲压机 | 2 台 | 2 台 | 28 | 精雕机 | 1 台 | 1 台 |
29 | 过胶机 | 12 台 | 6 台 | 30 | 钻床 | 1 台 | 1 台 |
31 | 自动喷胶机 | 5 台 | 5 台 | 32 | 钻孔机 | 1 台 | 1 台 |
33 | 热熔过胶机 | 8 台 | 0 台 | 34 | 线切割机 | 4 台 | 4 台 |
35 | 热熔喷胶机 | 8 台 | 8 台 | 36 | 铣床 | 1 台 | 1 台 |
37 | 全 自动铁盒生产流 水线 | 1 台 | 0台 | 38 | 磨床 | 1 台 | 1 台 |
39 | 机包皮机 | 9 台 | 9 台 | 40 | 车床 | 1 台 | 1 台 |
41 | 自动成型机 | 1 台 | 1 台 | 42 | 模拟运输测试仪 | 1 台 | 1 台 |
43 | 成型机 | 26 台 | 26 台 | 44 | 皮革耐磨测试仪 | 1 台 | 1 台 |
45 | 液压机 | 4 台 | 4 台 | 46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1 台 | 1 台 |
47 | 自动吸塑机 | 2 台 | 0 台 | 48 | 空压机 | 2 台 | 2 台 |
49 | 生产流水线 | 32 台 | 15台 | 50 | 发电机 | 1 台 | 0 台 |
51 | 热压机 | 6 台 | 6 台 | 52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部分验收。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22〕6721号)要求,不超出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内容。项目检测工艺、送检产品、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放口的位置设置及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地点也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① 员工办公室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② 不允许产生生产性废水。
(二)废气
③ 清洗、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 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④ 厨房油烟经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三)噪声
⑤ 项目设置风机采用墙体隔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项目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和三级化粪池均已经做好底部硬化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固废仓和危废仓均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泄漏物料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
综上所述,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
项目内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铁片边角料、铝片边角料、金属碎屑、皮布边角料、纸板边角料 (略) 回收处理。
项目废清洗剂桶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
项目废清洗液、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抹布、废手套、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进行定期回收处理,合同到期后主动续签。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贮存、处置仓库。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内在暂无危险化学品贮罐区、危险气体产生,无生产废水。故暂无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② 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内在暂无要求安装废水、废气等在线监控装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华科 (略) 出具的《 (略) 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华科)环境检测(2023)第 * 号,**日),监测结果表明: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①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② 项目清洗、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 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以及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③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④ 项目内产生的噪声经一些系列的减震、降噪、隔音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标准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 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② 生活污水须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 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 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其附录A“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 点浓度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④ 清洗序产生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 度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⑤ 过胶、喷胶、热压、烘烤(水性胶水)、移印、丝印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⑥ 过胶、喷胶、热压、烘烤(热熔胶)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参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⑦ 激光打标、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⑧ 食堂厨房使用清洁能源,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⑨ 项目设置风机采用墙体隔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⑩ 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2647吨/ 年以内。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环境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环保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较健全,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环保治理设施已配套完善,管理措施得当。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略) 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综上所述, (略) 项目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七、建议与要求
(一)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废气处理设备运行、固体废物转移等相关的台账记录,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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