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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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19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年产10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74号

2023.6.12

2

关于江苏帮 (略) 年产2000吨鸡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75号

2023.6.16

3

关于江苏 (略) 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审〔2023〕3号

2023.6.1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19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年产10万吨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74号

2023.6.12

2

关于江苏帮 (略) 年产2000吨鸡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表复〔2023〕75号

2023.6.16

3

关于江苏 (略) 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盐环东审〔2023〕3号

2023.6.1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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