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 (略) (略) 大方县瓢井镇,总占地面积为20770.7m2,共分为2个地块。综合楼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一”)主要用于建设瓢井中学综合楼,占地面积为4096.5m2,中心地理坐标:*.7037,*.698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运动场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二”)主要用于建设瓢井中学体育场,占地面积为16674.2m2,中心地理坐标:*.0651,*.299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拟用于建设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规划利用的用地类别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中小学用地(*),也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即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土地利用类型简单,不存在工业企业,无规模化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固废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存在。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主要涉及居住用地、农用地及学校,无大型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等污染源存在,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一步开发利用。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方县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 (略) (略) 大方县瓢井镇,总占地面积为20770.7m2,共分为2个地块。综合楼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一”)主要用于建设瓢井中学综合楼,占地面积为4096.5m2,中心地理坐标:*.7037,*.698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运动场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二”)主要用于建设瓢井中学体育场,占地面积为16674.2m2,中心地理坐标:*.0651,*.299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拟用于建设瓢井中学综合楼及运动场,规划利用的用地类别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中小学用地(*),也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即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土地利用类型简单,不存在工业企业,无规模化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固废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存在。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主要涉及居住用地、农用地及学校,无大型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等污染源存在,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可接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一步开发利用。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鲁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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