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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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 (略)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立项依据: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04-01-*。

建设地点及占地: (略) 通海县五金机电特色园区里山片区云南 (略) 六车间内,不新征占地。

与项目有关的主体工程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本项目为《云南 (略) 年产50万吨焊接钢管生产线项目》的配套工程,在现有六车间内建设。主体工程项目于2012年11月4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 (略) 年产50万吨焊接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12]369号文件,并于2013年9月、2019年9月分期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分别为:玉环验[2013]49号、玉市环函[2019]4号。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厂区不存在原有环境遗留问题。

建设内容: (略) 已建六车间中分隔部分区域建设1间探伤机房,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占地面积172m2。在探伤机房内新增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野外、室外探伤、不洗片。探伤机安装在探伤室中部,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并配套建设操作间等辅助设施,其余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主体工程项目。(注:目前,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其环境违法行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名 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主体工程

在云南 (略) 六车间建设1间探伤机房,机房长30m×宽4.0m×高4.5m,占地面积120m2;机房南、北侧墙体为40cm厚混凝土,东、西侧墙体为30cm混凝土,顶部中间为50cm厚、10m宽混凝土,顶部两侧为30cm厚混凝土;机房东侧为工件进出门,进出口尺寸:长2.77m×宽2.44m,西侧为人员进出门,2扇铅门均为60mmPb铅板;

在探伤机房内购置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射线装置单次照射时间不超过20min,年曝光时间约5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安装在曝光室正中,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

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根据现场调查,不存在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Х射线、臭氧、噪声

辅助工程

配套操作间长6.5m×宽4.5m×高3.8m,占地面积29m2,采用普通砖混结构。

/

公用工程

通风、配电、供电和通讯系统等,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主体工程项目原有的环保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主要设备:

装置名称

射线装置类别

数量(台)

工作场所名称

活动种类

备注

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

Ⅱ类

1台

探伤室

使用

已购买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射线装置

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

生产厂家

(略)

输出

最大管电压(kV)

225

最大管电流(mA)

7

最大出束角度

40°

焦点尺寸(mm×mm)

2.0×2.0(大焦点),0.4×0.4(小焦点)

穿透厚度钢A3

40mm

过滤片

3mmAl

照射方式

定向向上

项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辅助设备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X射线管

1支

2

高压电缆

2根

3

高频高压发生器

1台

4

控制器

1台

5

低压电缆

2套

6

冷却器

1台

7

专用备品备件

1套

8

图像增强器

1台

9

黑白主监视器

1台

10

辅助电源

1台

11

视频电缆及电源电缆

1套

12

辅助电源

1台

13

计算机

1台

14

图像采集卡

1块

15

刻录机

1台

16

打印机

1台

17

软件

1份

18

载管车

1套

19

探臂及调节支架

1台

20

平板接收器架车

1台

21

轨道

2根

22

轨道预埋件

1套

23

墙部拖链预埋件

1套

24

电缆划线排

3套

25

各种控制电缆

3套

26

变频器

2台

27

多功能集成式控制柜

1台

项目探伤工艺流程简述:工件进入探伤室→调整焦距→设置管电压和曝光时间→开机曝光→审核评定检测结果→关机。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类别

环保设施/措施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屏蔽措施

探伤机房

1座

/

设计已含

安全装置

门机联锁装置

1套

1.0

已有

准备出束声光提示

1套

1.5

已有

紧急止动装置

3个

1.2

操作台已有2个,探伤室内1个

出口处紧急开门开关

1个

0.2

已有

监控摄像头

4个

1.2

已有

声光报警

4个

0.4

已有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个

0.1

已有

探伤室北侧墙体外2m设置围栏

/

0.4

新增

两区划分标识

/

0.1

新增

其他

监测仪器及警示装置

便携式X辐射监测仪

1台

1.5

新增

个人剂量计

2个

0.4

新增

个人剂量报警仪

2台

1.0

新增

人员培训

辐射工作人员学距离

职业

操作室、配电室、工件进出口处

2人

探伤室西侧操作室

21.0m

西侧配电室

18.6m

东侧工件进出口处

13.5m

公众

检修人员

2人

探伤室西侧配电室

18m

厂区工作人员

5人

探伤室东侧

13.5m

厂区工作人员

5~10人

探伤室南侧

2.6m

厂区工作人员

5人

探伤室北侧

4.0m

注:职业照射个人受照剂量管理限值取5mSv/a;公众照射个人受照剂量管理限值取0.25mSv/a。

三、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离环境

根据2021年12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在项目已建探伤室及周围布点进行X-γ辐射剂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探伤室内、墙体外四周及车间X-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4×10-8Gy/h~7.6×10-8Gy/h,与厂区背景值(螺旋车间内、探伤室西北侧办公楼环境本底X-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5×10-8Gy/h~9.1×10-8Gy/h)相当,探伤室辐射现状水平属于项目所在地X-γ辐射正常水平。(注:监测时探伤机已购买安装,未开机投运)。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里山大沟,向南流入库南河,随后汇入曲江大河。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曲江峨山-华宁保留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里山大沟为上游水体,参照曲江大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里山大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根据引用《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21年11月2日至4日云南 (略) 对里山大沟项目区上游1.5km处和下游2500m处两监测断面的监测评价结果:里山大沟两监测断面所测指标除COD、BOD5、NH3-N和总磷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里山大沟接纳了沿途村庄生产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此外,环评引用2022年4月通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位于项目下游12.22km处的曲江大河的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市控断面)水质的监测评价结果,曲江大河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评引用《通海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通报》结论:通海县城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四)声环境

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环评单位现场踏勘,项目区周边以园区企业为主,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四、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造,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探伤室及附属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工程量较小。环评单位现场踏勘时,项目施工期已完成,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离辐射

本项目为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在工业无损探伤检测领域的使用,只有当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

环评单位现场调查,项目在已建六车间中分隔部分区域建设1间探伤机房,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项目建成的探伤室已采取屏蔽及管控措施见下表:

机房

墙体

屋顶

防护门

观察窗

探伤室

南、北侧墙体厚40cm混凝土;东、西侧墙体厚30cm混凝土

顶部中间为50cm厚混凝土,宽10m;顶部两侧为30cm厚混凝土;

工件进出口防护门及人员防护门均为60mm铅当量的铅钢防护门

其他措施

1、设备固有措施:设备购买于正规厂家,采用安全钥匙锁开关、异常自动切断X射线发生器高压输出系统,设有主射线限束器,缩小辐照面积,减少不必要的辐射;

2、探伤室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分别实行“两区”管理;

3、探伤室北侧墙体外2m处设置了围栏,探伤作业时禁止人员入内;

4、探伤室铅门与墙体重叠部分不小于门与墙体缝隙宽度的10倍;

5、探伤室电缆布设于电缆沟内,电缆沟采取U型地沟,通风管道采用“U”型管道沿地沟布设,电缆沟及通风管道的布设方式不影响屏蔽墙体的屏蔽效果;

6、设置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报告表》计算,项目探伤室各面已建屏蔽体的设计参数能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中相应屏蔽防护要求。

《报告表》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估算值最大为0.336μSv/h(南侧B),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最大受照射剂量为3.16×10-26mSv/a,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7.1×10-2mSv/a,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

同时,《报告表》提出: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营运前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探伤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预测评价结果可信,项目所采取的电离辐射防范及管理措施可行。运营期电离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

探伤机在曝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氧。《报告表》计算,探伤室不考虑通风的条件下,项目连续探伤作业1h后探伤室内臭氧浓度为2.07×10-9mg/m3,臭氧的1小时平均值能够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0.3mg/m3容许浓度要求,同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0.2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报告表》提出,项目在探伤室设置一套通风系统(风量约550m3/h),并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采取措施后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措施可行,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废水

项目不涉及洗片工艺,无生产废水、废液产生。此外,项目辐射人员由厂区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探伤室排风机及自动传输装置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报告表》分析,项目X射线探伤采用数字成像,不打印胶片,无废胶片产生。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由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事故影响

项目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对于X射线装置,当设备关机时不会产生X射线,不存在影响辐射环境质量的事故,只有当设备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

《报告表》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见下表:

序号

事故情形

潜在危害

事故分级

备注

1

检修人员近距离检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时,高压系统被误操作,导致X射线出束,造成检修人员被照,引发辐射事故。

X射线探伤机失控导致人员受超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一般辐射事故

主束方向

2

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门机连锁失效,人员误打开铅门,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非主束方向

3

人员还未完全撤离机房,操作人员疏忽大意启动开关,造成室内停留人员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非主束方向

《报告表》计算,在第一种事故(主束方向)情况下检修人员距射线源0.3m,受照射时间为0.056s所致剂量即可达到1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在第二种事故(非主束方向)情况下公众误入或滞留探伤室内距射线源0.5m,受照射时间为7.5s时所致剂量为1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两种事故情况下公众所受照射剂量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1mSv/a剂量限值。

为防止X射线装置可能发生事故情况,《报告表》对辐射事故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①应设置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及时撤离辐照范围,并有相应故障显示;②探伤机室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工作指示灯;③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并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④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定期对防护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者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⑤每次进行探伤作业、关闭防护门前,需对探伤室进行巡视并清场,确保探伤室内无人员后才能开机检测;⑥辐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需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等。

评估认为: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事故措施,可减少或避免人员误入和超剂量照射事故的发生。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六、使用射线装置能力评估

对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18号令)、《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2021年版)》和《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021年版)》的通知(云环通[2021]227号)中相关使用射线装置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报告表》分析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具备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综合能力。

七、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及源项分析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云南 (略)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四项“机械”中第6款“工业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选址

项 (略) (略) 通海县里山工业园区云南 (略) 六车间内, (略) 现有项目的配套项目,依托主体工程项目已履行了相应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与周边已建、待建企业无相互制约因素。本项目为X射线探伤项目,探伤室远离办公、居民住宅等辐射环境敏感区域,且为平层建筑,屋顶公众人员不能到达,有利于射线的辐射防护。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运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注意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项目必须严格按《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

(二)严格按设计方案开展建设,切实落实探伤室屏蔽措施,确保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受照射剂量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公众受照射剂量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

(三)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探伤室门口设置明显的“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安装明显的工作状态指标灯,设备开机出束前,启动声光提示装置,并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防止人员受到误照射;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

(四)健立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的操作、维修和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五)使用射线的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剂量监测。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6月20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

联系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 (略)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立项依据: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04-01-*。

建设地点及占地: (略) 通海县五金机电特色园区里山片区云南 (略) 六车间内,不新征占地。

与项目有关的主体工程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本项目为《云南 (略) 年产50万吨焊接钢管生产线项目》的配套工程,在现有六车间内建设。主体工程项目于2012年11月4日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 (略) 年产50万吨焊接钢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12]369号文件,并于2013年9月、2019年9月分期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分别为:玉环验[2013]49号、玉市环函[2019]4号。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厂区不存在原有环境遗留问题。

建设内容: (略) 已建六车间中分隔部分区域建设1间探伤机房,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占地面积172m2。在探伤机房内新增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野外、室外探伤、不洗片。探伤机安装在探伤室中部,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并配套建设操作间等辅助设施,其余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主体工程项目。(注:目前,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其环境违法行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名 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主体工程

在云南 (略) 六车间建设1间探伤机房,机房长30m×宽4.0m×高4.5m,占地面积120m2;机房南、北侧墙体为40cm厚混凝土,东、西侧墙体为30cm混凝土,顶部中间为50cm厚、10m宽混凝土,顶部两侧为30cm厚混凝土;机房东侧为工件进出门,进出口尺寸:长2.77m×宽2.44m,西侧为人员进出门,2扇铅门均为60mmPb铅板;

在探伤机房内购置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射线装置单次照射时间不超过20min,年曝光时间约5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安装在曝光室正中,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

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根据现场调查,不存在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Х射线、臭氧、噪声

辅助工程

配套操作间长6.5m×宽4.5m×高3.8m,占地面积29m2,采用普通砖混结构。

/

公用工程

通风、配电、供电和通讯系统等,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主体工程项目原有的环保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主要设备:

装置名称

射线装置类别

数量(台)

工作场所名称

活动种类

备注

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

Ⅱ类

1台

探伤室

使用

已购买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射线装置

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

生产厂家

(略)

输出

最大管电压(kV)

225

最大管电流(mA)

7

最大出束角度

40°

焦点尺寸(mm×mm)

2.0×2.0(大焦点),0.4×0.4(小焦点)

穿透厚度钢A3

40mm

过滤片

3mmAl

照射方式

定向向上

项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辅助设备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X射线管

1支

2

高压电缆

2根

3

高频高压发生器

1台

4

控制器

1台

5

低压电缆

2套

6

冷却器

1台

7

专用备品备件

1套

8

图像增强器

1台

9

黑白主监视器

1台

10

辅助电源

1台

11

视频电缆及电源电缆

1套

12

辅助电源

1台

13

计算机

1台

14

图像采集卡

1块

15

刻录机

1台

16

打印机

1台

17

软件

1份

18

载管车

1套

19

探臂及调节支架

1台

20

平板接收器架车

1台

21

轨道

2根

22

轨道预埋件

1套

23

墙部拖链预埋件

1套

24

电缆划线排

3套

25

各种控制电缆

3套

26

变频器

2台

27

多功能集成式控制柜

1台

项目探伤工艺流程简述:工件进入探伤室→调整焦距→设置管电压和曝光时间→开机曝光→审核评定检测结果→关机。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类别

环保设施/措施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屏蔽措施

探伤机房

1座

/

设计已含

安全装置

门机联锁装置

1套

1.0

已有

准备出束声光提示

1套

1.5

已有

紧急止动装置

3个

1.2

操作台已有2个,探伤室内1个

出口处紧急开门开关

1个

0.2

已有

监控摄像头

4个

1.2

已有

声光报警

4个

0.4

已有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个

0.1

已有

探伤室北侧墙体外2m设置围栏

/

0.4

新增

两区划分标识

/

0.1

新增

其他

监测仪器及警示装置

便携式X辐射监测仪

1台

1.5

新增

个人剂量计

2个

0.4

新增

个人剂量报警仪

2台

1.0

新增

人员培训

辐射工作人员学距离

职业

操作室、配电室、工件进出口处

2人

探伤室西侧操作室

21.0m

西侧配电室

18.6m

东侧工件进出口处

13.5m

公众

检修人员

2人

探伤室西侧配电室

18m

厂区工作人员

5人

探伤室东侧

13.5m

厂区工作人员

5~10人

探伤室南侧

2.6m

厂区工作人员

5人

探伤室北侧

4.0m

注:职业照射个人受照剂量管理限值取5mSv/a;公众照射个人受照剂量管理限值取0.25mSv/a。

三、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离环境

根据2021年12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在项目已建探伤室及周围布点进行X-γ辐射剂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探伤室内、墙体外四周及车间X-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4×10-8Gy/h~7.6×10-8Gy/h,与厂区背景值(螺旋车间内、探伤室西北侧办公楼环境本底X-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5×10-8Gy/h~9.1×10-8Gy/h)相当,探伤室辐射现状水平属于项目所在地X-γ辐射正常水平。(注:监测时探伤机已购买安装,未开机投运)。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里山大沟,向南流入库南河,随后汇入曲江大河。 (略) 水利厅《 (略) 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曲江峨山-华宁保留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里山大沟为上游水体,参照曲江大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里山大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根据引用《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21年11月2日至4日云南 (略) 对里山大沟项目区上游1.5km处和下游2500m处两监测断面的监测评价结果:里山大沟两监测断面所测指标除COD、BOD5、NH3-N和总磷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里山大沟接纳了沿途村庄生产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所致。

此外,环评引用2022年4月通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位于项目下游12.22km处的曲江大河的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市控断面)水质的监测评价结果,曲江大河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环境空气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评引用《通海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通报》结论:通海县城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四)声环境

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环评单位现场踏勘,项目区周边以园区企业为主,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四、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造,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探伤室及附属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工程量较小。环评单位现场踏勘时,项目施工期已完成,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离辐射

本项目为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在工业无损探伤检测领域的使用,只有当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

环评单位现场调查,项目在已建六车间中分隔部分区域建设1间探伤机房,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项目建成的探伤室已采取屏蔽及管控措施见下表:

机房

墙体

屋顶

防护门

观察窗

探伤室

南、北侧墙体厚40cm混凝土;东、西侧墙体厚30cm混凝土

顶部中间为50cm厚混凝土,宽10m;顶部两侧为30cm厚混凝土;

工件进出口防护门及人员防护门均为60mm铅当量的铅钢防护门

其他措施

1、设备固有措施:设备购买于正规厂家,采用安全钥匙锁开关、异常自动切断X射线发生器高压输出系统,设有主射线限束器,缩小辐照面积,减少不必要的辐射;

2、探伤室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分别实行“两区”管理;

3、探伤室北侧墙体外2m处设置了围栏,探伤作业时禁止人员入内;

4、探伤室铅门与墙体重叠部分不小于门与墙体缝隙宽度的10倍;

5、探伤室电缆布设于电缆沟内,电缆沟采取U型地沟,通风管道采用“U”型管道沿地沟布设,电缆沟及通风管道的布设方式不影响屏蔽墙体的屏蔽效果;

6、设置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报告表》计算,项目探伤室各面已建屏蔽体的设计参数能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中相应屏蔽防护要求。

《报告表》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估算值最大为0.336μSv/h(南侧B),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最大受照射剂量为3.16×10-26mSv/a,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7.1×10-2mSv/a,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

同时,《报告表》提出: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营运前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探伤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

评估认为:《报告表》预测评价结果可信,项目所采取的电离辐射防范及管理措施可行。运营期电离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

探伤机在曝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氧。《报告表》计算,探伤室不考虑通风的条件下,项目连续探伤作业1h后探伤室内臭氧浓度为2.07×10-9mg/m3,臭氧的1小时平均值能够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0.3mg/m3容许浓度要求,同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0.2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报告表》提出,项目在探伤室设置一套通风系统(风量约550m3/h),并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采取措施后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措施可行,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废水

项目不涉及洗片工艺,无生产废水、废液产生。此外,项目辐射人员由厂区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探伤室排风机及自动传输装置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报告表》分析,项目X射线探伤采用数字成像,不打印胶片,无废胶片产生。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由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事故影响

项目使用1台Ⅱ类射线装置,对于X射线装置,当设备关机时不会产生X射线,不存在影响辐射环境质量的事故,只有当设备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

《报告表》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见下表:

序号

事故情形

潜在危害

事故分级

备注

1

检修人员近距离检修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时,高压系统被误操作,导致X射线出束,造成检修人员被照,引发辐射事故。

X射线探伤机失控导致人员受超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一般辐射事故

主束方向

2

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门机连锁失效,人员误打开铅门,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非主束方向

3

人员还未完全撤离机房,操作人员疏忽大意启动开关,造成室内停留人员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非主束方向

《报告表》计算,在第一种事故(主束方向)情况下检修人员距射线源0.3m,受照射时间为0.056s所致剂量即可达到1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在第二种事故(非主束方向)情况下公众误入或滞留探伤室内距射线源0.5m,受照射时间为7.5s时所致剂量为1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两种事故情况下公众所受照射剂量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1mSv/a剂量限值。

为防止X射线装置可能发生事故情况,《报告表》对辐射事故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①应设置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及时撤离辐照范围,并有相应故障显示;②探伤机室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工作指示灯;③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并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④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定期对防护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者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⑤每次进行探伤作业、关闭防护门前,需对探伤室进行巡视并清场,确保探伤室内无人员后才能开机检测;⑥辐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需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等。

评估认为: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事故措施,可减少或避免人员误入和超剂量照射事故的发生。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六、使用射线装置能力评估

对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18号令)、《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2021年版)》和《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021年版)》的通知(云环通[2021]227号)中相关使用射线装置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报告表》分析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具备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综合能力。

七、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及源项分析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云南 (略) 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四项“机械”中第6款“工业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选址

项 (略) (略) 通海县里山工业园区云南 (略) 六车间内, (略) 现有项目的配套项目,依托主体工程项目已履行了相应环保手续,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与周边已建、待建企业无相互制约因素。本项目为X射线探伤项目,探伤室远离办公、居民住宅等辐射环境敏感区域,且为平层建筑,屋顶公众人员不能到达,有利于射线的辐射防护。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运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注意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项目必须严格按《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 (略)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

(二)严格按设计方案开展建设,切实落实探伤室屏蔽措施,确保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受照射剂量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公众受照射剂量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

(三)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探伤室门口设置明显的“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安装明显的工作状态指标灯,设备开机出束前,启动声光提示装置,并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防止人员受到误照射;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

(四)健立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的操作、维修和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五)使用射线的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剂量监测。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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