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3-06-20 点击数:
索 引 号 */xfzhggj/2023-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20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瓦府〔2023〕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2-*-04-0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侯磊。

四、建设地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6组林区道路新建2段其中主线长1406.024m,支线长91.232m,道路宽度按4.5m;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5组林区道路硬化全长785m,路面宽度3.5m;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60.48㎡;新建管护用房22.2㎡;新建森林火险应急避难场两处(其中1区占地2754.42㎡,2区占地423.22㎡);新建贮木场4674.71㎡;应急避难场2区边坡492.08㎡;新建贮木场边坡1473.23㎡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31.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91.63万元,独立费用4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专项资金补助256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关闭窗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瓦府〔2023〕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2-*-04-0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侯磊。

四、建设地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6组林区道路新建2段其中主线长1406.024m,支线长91.232m,道路宽度按4.5m;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5组林区道路硬化全长785m,路面宽度3.5m;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60.48㎡;新建管护用房22.2㎡;新建森林火险应急避难场两处(其中1区占地2754.42㎡,2区占地423.22㎡);新建贮木场4674.71㎡;应急避难场2区边坡492.08㎡;新建贮木场边坡1473.23㎡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31.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91.63万元,独立费用4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专项资金补助256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正文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3-06-20 点击数:
索 引 号 */xfzhggj/2023-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20
发布机构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瓦府〔2023〕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2-*-04-0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侯磊。

四、建设地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6组林区道路新建2段其中主线长1406.024m,支线长91.232m,道路宽度按4.5m;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5组林区道路硬化全长785m,路面宽度3.5m;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60.48㎡;新建管护用房22.2㎡;新建森林火险应急避难场两处(其中1区占地2754.42㎡,2区占地423.22㎡);新建贮木场4674.71㎡;应急避难场2区边坡492.08㎡;新建贮木场边坡1473.23㎡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31.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91.63万元,独立费用4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专项资金补助256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关闭窗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送〈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洪瓦府〔2023〕1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2-*-04-01-*。

三、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洪雅县瓦屋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侯磊。

四、建设地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6组林区道路新建2段其中主线长1406.024m,支线长91.232m,道路宽度按4.5m;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5组林区道路硬化全长785m,路面宽度3.5m;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60.48㎡;新建管护用房22.2㎡;新建森林火险应急避难场两处(其中1区占地2754.42㎡,2区占地423.22㎡);新建贮木场4674.71㎡;应急避难场2区边坡492.08㎡;新建贮木场边坡1473.23㎡等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31.6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91.63万元,独立费用40万元。资金来源: (略) 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专项资金补助256万元,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

八、招投标事项:见附表

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邀请

招标

勘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确定,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 (略) 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该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监督。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