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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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0日我局拟对永新股份(黄山) (略) 《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项目

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99号

永新股份(黄山) (略)

黄山 (略)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已建成的厂区西侧厂房和辅助用房进行洁净化改造,改造面积约14400m2;购置进口国际先进多层共挤制膜生产线6条、分切复卷机6台;配套混合设备、自动供料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空气压缩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生产能力,其中高阻隔片材基膜4500吨/年、功能性膜材料(保护膜、透气膜、标签膜、多功能包装膜等)17500吨/年。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时 (略) 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现场堆放、设备材料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施工期间扬尘污染具有以下特点:流动性、瞬时性、无组织排放。

此外,运输车辆的进出和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地面扬尘和废气排放,使空气中CO、TSP及NOx浓度有所增加,但局限在施工现场周围邻近区域。

由于建设期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的前提下,影响人群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涉水工程应在枯水期完成。基坑废水、由于不用进行土建,在施工期遇大雨天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无施工期含大量悬浮固体的雨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是设备安装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含COD和氨氮等。由于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工人较少,因此废水排放量少,该废水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期施工机械和运输噪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和暂时的不利影响。项目应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夜间、午休、中高考期间不进行高噪声、高振动机械设备施工,文明施工;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采取禁鸣、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材料运输期间的交通噪声影响,可使建设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

4.固废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场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采取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因此,上述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流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密闭车间微负压,收集效率95%)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8mg/m3,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应标准。

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标准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项目废水对横江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间全厂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项目东侧厂界昼、夜噪声叠加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侧厂界昼、夜噪声叠加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项目一般固废包含薄膜边角料、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处理。一般固废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经厂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等,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同时应修编现有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循环园区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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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0日我局拟对永新股份(黄山) (略) 《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 邮 编:*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项目

黄山经济开发区梅林大道99号

永新股份(黄山) (略)

黄山 (略)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已建成的厂区西侧厂房和辅助用房进行洁净化改造,改造面积约14400m2;购置进口国际先进多层共挤制膜生产线6条、分切复卷机6台;配套混合设备、自动供料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空气压缩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2000吨新型功能膜材料扩建生产能力,其中高阻隔片材基膜4500吨/年、功能性膜材料(保护膜、透气膜、标签膜、多功能包装膜等)17500吨/年。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时 (略) 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现场堆放、设备材料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施工期间扬尘污染具有以下特点:流动性、瞬时性、无组织排放。

此外,运输车辆的进出和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地面扬尘和废气排放,使空气中CO、TSP及NOx浓度有所增加,但局限在施工现场周围邻近区域。

由于建设期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的前提下,影响人群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涉水工程应在枯水期完成。基坑废水、由于不用进行土建,在施工期遇大雨天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无施工期含大量悬浮固体的雨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是设备安装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含COD和氨氮等。由于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工人较少,因此废水排放量少,该废水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期施工机械和运输噪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和暂时的不利影响。项目应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夜间、午休、中高考期间不进行高噪声、高振动机械设备施工,文明施工;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采取禁鸣、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材料运输期间的交通噪声影响,可使建设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所降低。

4.固废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场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采取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因此,上述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流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密闭车间微负压,收集效率95%)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8mg/m3,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应标准。

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标准后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项目废水对横江水质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间全厂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通过预测,项目东侧厂界昼、夜噪声叠加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侧厂界昼、夜噪声叠加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项目一般固废包含薄膜边角料、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处理。一般固废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经厂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厂区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等,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同时应修编现有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循环园区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在加强监控、建立前述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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