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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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 (略) 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20日

项目名称: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安徽 (略) 内,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通过在“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二醇项目”生产装置后端新增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提纯装置,将重质二元醇分离为二甘醇,过程为单纯物理提纯,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部分工程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包括二甘醇储罐、重质二元醇罐、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控制室、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等。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8%。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类型为循环冷却水置换排水。项目改建不新增员工,全部由现有工程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循环冷水 (略) 南厂区二期污水处理站中水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返回*二醇循环水站作为补水回用,外排浓水进入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脱轻塔废气与产品塔废气,经深冷+两级填料塔水吸收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二醇项目处理装置排气筒)。拟建项目 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通过企业加强管理,增加日常检测维修及设备改良次数,并定期进行适当的检测维修,切实降低 VOCs 排放总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泵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基础及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处理后,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在*二醇项目后端增设1套分离、提纯生产装置,主产品依托吗啉项目二甘醇储罐,副产品依托*二醇项目重质二元醇储罐,改建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依托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妥善处置。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二醇项目现有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新增。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生产装置区和污水输送管沟落实重点防渗、装置区周边地面落实一般防渗。项目依托工程中*二醇项目重质二元醇储罐区、吗啉项目二甘醇储罐区落实重点防渗,*二醇项目循环水池落实一般防渗。项目主体为塔器结构,所有装置全部密封且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6)总量控制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VOCs≤0.061t/a。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安徽 (略) 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6月20日

项目名称: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颍东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安徽 (略) 内,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通过在“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二醇项目”生产装置后端新增重质二元醇分离二甘醇提纯装置,将重质二元醇分离为二甘醇,过程为单纯物理提纯,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部分工程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包括二甘醇储罐、重质二元醇罐、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控制室、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等。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8%。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类型为循环冷却水置换排水。项目改建不新增员工,全部由现有工程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循环冷水 (略) 南厂区二期污水处理站中水回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返回*二醇循环水站作为补水回用,外排浓水进入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脱轻塔废气与产品塔废气,经深冷+两级填料塔水吸收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二醇项目处理装置排气筒)。拟建项目 VOCs 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通过企业加强管理,增加日常检测维修及设备改良次数,并定期进行适当的检测维修,切实降低 VOCs 排放总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泵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基础及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处理后,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在*二醇项目后端增设1套分离、提纯生产装置,主产品依托吗啉项目二甘醇储罐,副产品依托*二醇项目重质二元醇储罐,改建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依托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妥善处置。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二醇项目现有人员中调配,无生活垃圾新增。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生产装置区和污水输送管沟落实重点防渗、装置区周边地面落实一般防渗。项目依托工程中*二醇项目重质二元醇储罐区、吗啉项目二甘醇储罐区落实重点防渗,*二醇项目循环水池落实一般防渗。项目主体为塔器结构,所有装置全部密封且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6)总量控制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VOCs≤0.061t/a。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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