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略) (略) 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 (略) (略) 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1.变电站工程:新建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变电站户外布置,站址位于滑县王庄镇,西距国道230约27米,北距柴郎柳村约600米,本期建设主变1×180兆伏安(1#主变)。变电站运行调度名为220千伏楚丘变电站。

2.线路工程:①朝歌变~蓝旗变π入滑县西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11.8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11.4千米,单回路架设0.4千米。线路运行调度名为Ⅰ朝楚线、楚蓝线。

②朝歌变~滑县变π入滑县西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14.3千米,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运行调度名为Ⅱ朝楚线、楚滑线。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的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四、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可知,本工程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刊登日(2022年1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向西90米路南,张嘉钰 0372-* ;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核工业北 (略) ,北京安外小关东里10号 ,王玮,010-*。

(略) (略) 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 (略) (略) 安阳滑县滑县西(楚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1.变电站工程:新建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变电站户外布置,站址位于滑县王庄镇,西距国道230约27米,北距柴郎柳村约600米,本期建设主变1×180兆伏安(1#主变)。变电站运行调度名为220千伏楚丘变电站。

2.线路工程:①朝歌变~蓝旗变π入滑县西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11.8千米,其中同塔双回路架设11.4千米,单回路架设0.4千米。线路运行调度名为Ⅰ朝楚线、楚蓝线。

②朝歌变~滑县变π入滑县西变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为14.3千米,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运行调度名为Ⅱ朝楚线、楚滑线。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的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四、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可知,本工程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刊登日(2022年1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向西90米路南,张嘉钰 0372-* ;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核工业北 (略) ,北京安外小关东里10号 ,王玮,01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