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略) 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 (略) (略) 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土地。
2.线路工程:①滑浚电厂-滑县西Ⅰ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滑浚电厂220千伏配电装置北数第一出线间隔,止于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东数第五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3.1千米。②滑浚电厂-滑县西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滑浚电厂220千伏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止于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东数第二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3.1千米。线路运行调度名为220千伏Ⅰ京楚线、220千伏Ⅱ京楚线。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的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四、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可知,本工程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刊登日起(2022年1月5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向西90米路南,张嘉钰 0372-* ;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核工业北 (略) ,北京安外小关东里10号 ,王玮,010-*。
(略) 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 (略) (略) 京煤集团安阳滑浚热电2×350兆瓦机组220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
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土地。
2.线路工程:①滑浚电厂-滑县西Ⅰ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滑浚电厂220千伏配电装置北数第一出线间隔,止于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东数第五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3.1千米。②滑浚电厂-滑县西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滑浚电厂220千伏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止于220千伏滑县西变电站东数第二出线间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3.1千米。线路运行调度名为220千伏Ⅰ京楚线、220千伏Ⅱ京楚线。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
调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该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的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
四、验收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可知,本工程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刊登日起(2022年1月5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文源街与中州路交叉口向西90米路南,张嘉钰 0372-* ;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核工业北 (略) ,北京安外小关东里10号 ,王玮,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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