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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合川区双槐镇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项目在现有二期工程用地北面新建2套105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输煤系统、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777万元,占总投资的7.03%。 | (1)大气环境:项目新建5号和6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每台锅炉设置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并联的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1个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按照《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发电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国家电投集团 (略) 书面承诺三期工程5号和6号发电机组及二期工程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不高于42毫克/立方米进行控制。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进行喷氨均匀性改造。发电机组设置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不得设置烟气治理设施旁路烟道。采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储煤场(干煤棚)采取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燃煤采用封闭皮带通廊(输煤栈道)输送,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封闭并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煤仓、混煤筒仓、渣仓、灰仓、石灰石粉料仓等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现有二期工程储煤场设置有50米环境防护距离,新建三期工程储煤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以上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超滤反洗排水、反渗透浓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等经常性废水,以及锅炉空气预热器冲洗废水和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脱硫废水采用“低温烟气余热多级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置中和池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洗排水及反渗透装置浓水直接进入浓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集控楼外机组排水槽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洒水、道路冲洗等。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经新建处理规模70立方米/小时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及运煤栈桥冲洗。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等非经常性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大部分回用作脱硫用水、捞渣机补水、主厂房杂用水,回用不完的直接经二期工程现有排污口排放至小溪沟汇入苏家坝溪,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夏季最大排放量约352立方米/小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二期已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电厂绿化及道路冲洗用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3)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废气治理、设置围堰、分区防渗、设置含煤废水收集系统、采取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排汽口、碎煤机、煤磨机、冷却塔、空压机、风机及各类机泵。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中冷却塔采用节能型逆流式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冷却塔进风口设置消声器,靠冷却塔侧厂界设置长750米、高18米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居民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废水处理污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按设计煤种计产生量分别约86.16万吨/年、20.43万吨/年、1.78万吨/年,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大佛寨灰场暂存。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1800吨/年送大佛寨灰场填埋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合计约20吨/年,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硝废催化剂、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试剂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合计约272吨/年,其中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约250吨/年。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期工程已建1个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新增危险废物的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7)环境风险:项目现有液氨储罐、柴油储罐、氢氧化钠碱液储罐、盐酸储罐均设有围堰,液氨储罐区设有1个80立方米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液氨储罐、柴油储罐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次氯酸钠储罐、浓硫酸储罐、盐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液位高低报警器、危险标识;烟气脱硫系统设置1个4750立方米的事故浆液罐;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车间制氨区域设置氨泄漏检测仪器;事故废水依托现有总容量为6500立方米的废水贮存池收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8)总量控制: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7.44吨/年、1.17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84.95吨/年、423.64吨/年、338.3吨/年。根据《 (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 (略)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来源的函》,项目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可削减颗粒物排放量130.53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31.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81.31吨/年,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7吨/年、氨氮排放量12.56吨/年。合川区人民政府书面承诺通过督促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23年4月底竣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04-0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合川区双槐镇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项目在现有二期工程用地北面新建2套105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输煤系统、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777万元,占总投资的7.03%。 | (1)大气环境:项目新建5号和6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每台锅炉设置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并联的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1个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按照《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发电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国家电投集团 (略) 书面承诺三期工程5号和6号发电机组及二期工程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不高于42毫克/立方米进行控制。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进行喷氨均匀性改造。发电机组设置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不得设置烟气治理设施旁路烟道。采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储煤场(干煤棚)采取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燃煤采用封闭皮带通廊(输煤栈道)输送,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封闭并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煤仓、混煤筒仓、渣仓、灰仓、石灰石粉料仓等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现有二期工程储煤场设置有50米环境防护距离,新建三期工程储煤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以上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超滤反洗排水、反渗透浓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等经常性废水,以及锅炉空气预热器冲洗废水和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脱硫废水采用“低温烟气余热多级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置中和池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洗排水及反渗透装置浓水直接进入浓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集控楼外机组排水槽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洒水、道路冲洗等。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经新建处理规模70立方米/小时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及运煤栈桥冲洗。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等非经常性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大部分回用作脱硫用水、捞渣机补水、主厂房杂用水,回用不完的直接经二期工程现有排污口排放至小溪沟汇入苏家坝溪,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夏季最大排放量约352立方米/小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二期已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电厂绿化及道路冲洗用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3)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废气治理、设置围堰、分区防渗、设置含煤废水收集系统、采取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排汽口、碎煤机、煤磨机、冷却塔、空压机、风机及各类机泵。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中冷却塔采用节能型逆流式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冷却塔进风口设置消声器,靠冷却塔侧厂界设置长750米、高18米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居民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废水处理污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按设计煤种计产生量分别约86.16万吨/年、20.43万吨/年、1.78万吨/年,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大佛寨灰场暂存。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1800吨/年送大佛寨灰场填埋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合计约20吨/年,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硝废催化剂、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试剂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合计约272吨/年,其中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约250吨/年。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期工程已建1个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新增危险废物的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7)环境风险:项目现有液氨储罐、柴油储罐、氢氧化钠碱液储罐、盐酸储罐均设有围堰,液氨储罐区设有1个80立方米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液氨储罐、柴油储罐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次氯酸钠储罐、浓硫酸储罐、盐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液位高低报警器、危险标识;烟气脱硫系统设置1个4750立方米的事故浆液罐;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车间制氨区域设置氨泄漏检测仪器;事故废水依托现有总容量为6500立方米的废水贮存池收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8)总量控制: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7.44吨/年、1.17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84.95吨/年、423.64吨/年、338.3吨/年。根据《 (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 (略)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来源的函》,项目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可削减颗粒物排放量130.53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31.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81.31吨/年,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7吨/年、氨氮排放量12.56吨/年。合川区人民政府书面承诺通过督促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23年4月底竣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04-0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合川区双槐镇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项目在现有二期工程用地北面新建2套105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输煤系统、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777万元,占总投资的7.03%。 | (1)大气环境:项目新建5号和6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每台锅炉设置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并联的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1个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按照《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发电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国家电投集团 (略) 书面承诺三期工程5号和6号发电机组及二期工程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不高于42毫克/立方米进行控制。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进行喷氨均匀性改造。发电机组设置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不得设置烟气治理设施旁路烟道。采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储煤场(干煤棚)采取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燃煤采用封闭皮带通廊(输煤栈道)输送,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封闭并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煤仓、混煤筒仓、渣仓、灰仓、石灰石粉料仓等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现有二期工程储煤场设置有50米环境防护距离,新建三期工程储煤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以上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超滤反洗排水、反渗透浓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等经常性废水,以及锅炉空气预热器冲洗废水和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脱硫废水采用“低温烟气余热多级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置中和池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洗排水及反渗透装置浓水直接进入浓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集控楼外机组排水槽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洒水、道路冲洗等。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经新建处理规模70立方米/小时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及运煤栈桥冲洗。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等非经常性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大部分回用作脱硫用水、捞渣机补水、主厂房杂用水,回用不完的直接经二期工程现有排污口排放至小溪沟汇入苏家坝溪,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夏季最大排放量约352立方米/小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二期已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电厂绿化及道路冲洗用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3)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废气治理、设置围堰、分区防渗、设置含煤废水收集系统、采取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排汽口、碎煤机、煤磨机、冷却塔、空压机、风机及各类机泵。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中冷却塔采用节能型逆流式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冷却塔进风口设置消声器,靠冷却塔侧厂界设置长750米、高18米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居民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废水处理污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按设计煤种计产生量分别约86.16万吨/年、20.43万吨/年、1.78万吨/年,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大佛寨灰场暂存。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1800吨/年送大佛寨灰场填埋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合计约20吨/年,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硝废催化剂、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试剂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合计约272吨/年,其中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约250吨/年。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期工程已建1个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新增危险废物的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7)环境风险:项目现有液氨储罐、柴油储罐、氢氧化钠碱液储罐、盐酸储罐均设有围堰,液氨储罐区设有1个80立方米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液氨储罐、柴油储罐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次氯酸钠储罐、浓硫酸储罐、盐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液位高低报警器、危险标识;烟气脱硫系统设置1个4750立方米的事故浆液罐;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车间制氨区域设置氨泄漏检测仪器;事故废水依托现有总容量为6500立方米的废水贮存池收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8)总量控制: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7.44吨/年、1.17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84.95吨/年、423.64吨/年、338.3吨/年。根据《 (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 (略)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来源的函》,项目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可削减颗粒物排放量130.53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31.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81.31吨/年,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7吨/年、氨氮排放量12.56吨/年。合川区人民政府书面承诺通过督促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23年4月底竣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04-0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 | (略) 合川区双槐镇 | 国家电投集团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项目在现有二期工程用地北面新建2套105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输煤系统、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777万元,占总投资的7.03%。 | (1)大气环境:项目新建5号和6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每台锅炉设置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并联的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1个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按照《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发电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国家电投集团 (略) 书面承诺三期工程5号和6号发电机组及二期工程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按不高于42毫克/立方米进行控制。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3号和4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进行喷氨均匀性改造。发电机组设置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不得设置烟气治理设施旁路烟道。采取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储煤场(干煤棚)采取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燃煤采用封闭皮带通廊(输煤栈道)输送,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封闭并设置袋式除尘器、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煤仓、混煤筒仓、渣仓、灰仓、石灰石粉料仓等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现有二期工程储煤场设置有50米环境防护距离,新建三期工程储煤场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以上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应规划建设这些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超滤反洗排水、反渗透浓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烟气脱硫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等经常性废水,以及锅炉空气预热器冲洗废水和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等非经常性废水。脱硫废水采用“低温烟气余热多级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置中和池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洗排水及反渗透装置浓水直接进入浓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烟气脱硫。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经集控楼外机组排水槽收集后,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洒水、道路冲洗等。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经新建处理规模70立方米/小时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及运煤栈桥冲洗。锅炉化学清洗废水、空预器冲洗水等非经常性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大部分回用作脱硫用水、捞渣机补水、主厂房杂用水,回用不完的直接经二期工程现有排污口排放至小溪沟汇入苏家坝溪,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夏季最大排放量约352立方米/小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二期已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电厂绿化及道路冲洗用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3)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废气治理、设置围堰、分区防渗、设置含煤废水收集系统、采取事故废水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排汽口、碎煤机、煤磨机、冷却塔、空压机、风机及各类机泵。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中冷却塔采用节能型逆流式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冷却塔进风口设置消声器,靠冷却塔侧厂界设置长750米、高18米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居民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废水处理污泥、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燃煤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按设计煤种计产生量分别约86.16万吨/年、20.43万吨/年、1.78万吨/年,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大佛寨灰场暂存。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1800吨/年送大佛寨灰场填埋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合计约20吨/年,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硝废催化剂、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试剂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合计约272吨/年,其中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约250吨/年。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期工程已建1个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能够满足新增危险废物的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7)环境风险:项目现有液氨储罐、柴油储罐、氢氧化钠碱液储罐、盐酸储罐均设有围堰,液氨储罐区设有1个80立方米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液氨储罐、柴油储罐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次氯酸钠储罐、浓硫酸储罐、盐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设置围堰、液位高低报警器、危险标识;烟气脱硫系统设置1个4750立方米的事故浆液罐;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车间制氨区域设置氨泄漏检测仪器;事故废水依托现有总容量为6500立方米的废水贮存池收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8)总量控制: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7.44吨/年、1.17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84.95吨/年、423.64吨/年、338.3吨/年。根据《 (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 (略) 合川双槐电厂三期2×105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来源的函》,项目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提标改造可削减颗粒物排放量130.53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31.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81.31吨/年,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07吨/年、氨氮排放量12.56吨/年。合川区人民政府书面承诺通过督促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和辖区内玻璃生产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南溪河流域场镇雨污管网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已于2023年4月底竣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04-05-*)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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