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珈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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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珈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建设单位名称于2023年6月1日由“ (略) (略) ”变更为“ (略) (略) ”,故建设项目名称同步变更。)

建设项目概要: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项目用地面积1323平方米,建筑面积676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质粒50批次/年、慢病毒载体50批次/年、CAR-T细胞250批次/年、CAR-DC细胞250批次/年,研发生产质粒10批次/年、慢病毒载体10批次/年、CAR-T细胞50批次/年、CAR-DC细胞50批次/年。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生产、研发、质检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酸性废气、有机废气以及备用发电机尾气;②生产、研发及质检过程产生的废水;③各类生产设备噪声;④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 (略) 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网络链接的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附件1】征求意见稿-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pdf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2、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

向以下单位或联系人咨询:

(1)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 (略)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东区康华东路23号明远大厦6楼

(2)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60-*

联系地址: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主要产生哪些影响;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④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略) (略)

2023年6月1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建设单位名称于2023年6月1日由“ (略) (略) ”变更为“ (略) (略) ”,故建设项目名称同步变更。)

建设项目概要: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项目用地面积1323平方米,建筑面积676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质粒50批次/年、慢病毒载体50批次/年、CAR-T细胞250批次/年、CAR-DC细胞250批次/年,研发生产质粒10批次/年、慢病毒载体10批次/年、CAR-T细胞50批次/年、CAR-DC细胞50批次/年。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生产、研发、质检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酸性废气、有机废气以及备用发电机尾气;②生产、研发及质检过程产生的废水;③各类生产设备噪声;④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 (略) 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网络链接的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附件1】征求意见稿- (略) (略) 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pdf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2、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

向以下单位或联系人咨询:

(1)环评单位: (略) 环境保 (略)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60-*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东区康华东路23号明远大厦6楼

(2)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60-*

联系地址: (略) 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2号A11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针对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主要产生哪些影响;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④您对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略) (略)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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