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羿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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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羿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晋环审批函〔2023〕258号

山西 (略) :

你公司《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羿欣字〔2023〕3号)、 (略) 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的《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环咨〔2020〕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 (略)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起步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解提质、煤气净化两部分,配套建设酚氨回收、脱硫废液提盐等工程,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净化后煤气部分回用于热风炉,剩余部分送国家电投 (略) 年产260万吨氧化铝项目作为清洁燃料。项目总投资1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446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略) 总体规划(2006-2020)》《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及《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299号)。 (略) 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评估报告(晋环咨〔2020〕181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 (略) 人民政府制定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热解提质环节。原料煤与提质煤转运采用全封闭皮带,原料煤转运系统、原料煤仓、提质煤转运系统各转载落料点分别配套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热解炉干燥段配套建设塑烧板除尘器;上述工序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热风炉废气经“SCR脱硝+SDA半干法脱硫+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须采取系列加严措施,在超低排放标准限值基础上达到《关于 (略) 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要求,即基准含氧量为8%的条件下,颗粒物、SO2、NOx、VOCs分别不高于5mg/Nm3、15mg/Nm3、50mg/Nm3、60mg/Nm3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各储槽呼吸气收集后送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洗涤塔(硫铵母液)预处理后送焦炉配风燃烧,洗涤塔塔底浓相母液返回硫铵工段结晶干燥处理;脱硫废液提盐废气经冷凝后送焦炉配风燃烧;硫铵干燥尾气采用“旋风除尘+二级洗净塔+雾沫分离器”处理;上述工序中颗粒物、NH3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3.无组织管控环节。原料煤场、提质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内设喷雾抑尘装置。粗酚罐、焦油罐采用氮封,罐区呼吸气及装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热风炉焚烧处理。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4.其他污染排放环节。污水处理站重点构筑物密闭加盖,采取高、低浓废气分质处理措施,高浓度废气集中收集后送热风炉燃烧处理;低浓度废气采用“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H2S、NH3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盐水站排水、冷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提质煤调湿,不外排。生活化验废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酚氨回收废水、管道冷凝水、TSA脱出水、火炬分离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包括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蒸发结晶处理系统,蒸发结晶产生的杂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2座各3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4400m3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须落实《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建设开发区已有14150m3事故水池的配套管网,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热风炉炉渣、烟尘除尘灰收集后综合利用;原料煤除尘灰作为原料利用,提质煤除尘灰部分作为产品外售,部分作为热风炉燃料。氨水分离槽等产生的焦油渣、硫铵工段产生的酸焦油送新石焦化作为原料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回配室,掺入原料煤中作为原料利用。热风炉脱硝催化剂、提盐混盐、污水处理站混盐、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厂内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热风炉烟气脱硫渣暂按危废管理,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空压机、鼓风机、风机、各类泵类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罐区、生产装置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含暂存库)、酚氨回收装置区、初期雨水池、污水沟、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原料煤棚、提质煤棚、提质区及其他公用工程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热风炉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自厂界向外垂直外延524m形成的包络线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居民聚集区。下步,你公司 (略) 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加快建设山西 (略) 铁路专用线,同时该项目需同步配套建设厂区连接铁路专运线的封闭皮带通廊,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晋环发〔2022〕15号中的清洁运输管控要求。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十)你公司剩余煤气送国家电投 (略) 年产260万吨氧化铝项目作为清洁燃料,须满足H2S小于20mg/Nm3,杜绝煤气点火放散。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1.47吨/年,SO248.14吨/年,NOx160.48吨/年、VOCs10.24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 (略) 人民政府以原政函〔2020〕156号文出具了《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的审核意见》, (略) 超低排放改造、山西华融 (略) 燃煤锅炉淘汰、国家电投 (略) 和山西 (略) 无组织排放治理以及山西 (略) VOCs治理腾出的削减量作为本项目污染物削减来源。 (略) 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5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晋环审批函〔2023〕258号

山西 (略) :

你公司《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羿欣字〔2023〕3号)、 (略) 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的《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晋环咨〔2020〕1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 (略) 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起步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解提质、煤气净化两部分,配套建设酚氨回收、脱硫废液提盐等工程,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净化后煤气部分回用于热风炉,剩余部分送国家电投 (略) 年产260万吨氧化铝项目作为清洁燃料。项目总投资1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446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略) 总体规划(2006-2020)》《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及《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环函〔2021〕299号)。 (略) 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评估报告(晋环咨〔2020〕181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 (略) 人民政府制定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对当地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热解提质环节。原料煤与提质煤转运采用全封闭皮带,原料煤转运系统、原料煤仓、提质煤转运系统各转载落料点分别配套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热解炉干燥段配套建设塑烧板除尘器;上述工序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热风炉废气经“SCR脱硝+SDA半干法脱硫+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须采取系列加严措施,在超低排放标准限值基础上达到《关于 (略) 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关要求,即基准含氧量为8%的条件下,颗粒物、SO2、NOx、VOCs分别不高于5mg/Nm3、15mg/Nm3、50mg/Nm3、60mg/Nm3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各储槽呼吸气收集后送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洗涤塔(硫铵母液)预处理后送焦炉配风燃烧,洗涤塔塔底浓相母液返回硫铵工段结晶干燥处理;脱硫废液提盐废气经冷凝后送焦炉配风燃烧;硫铵干燥尾气采用“旋风除尘+二级洗净塔+雾沫分离器”处理;上述工序中颗粒物、NH3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3.无组织管控环节。原料煤场、提质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内设喷雾抑尘装置。粗酚罐、焦油罐采用氮封,罐区呼吸气及装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热风炉焚烧处理。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4.其他污染排放环节。污水处理站重点构筑物密闭加盖,采取高、低浓废气分质处理措施,高浓度废气集中收集后送热风炉燃烧处理;低浓度废气采用“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处理,H2S、NH3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须满足《 (略) 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盐水站排水、冷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提质煤调湿,不外排。生活化验废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酚氨回收废水、管道冷凝水、TSA脱出水、火炬分离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包括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蒸发结晶处理系统,蒸发结晶产生的杂盐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三级防控体系,按环评要求新建2座各3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座4400m3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须落实《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加快建设开发区已有14150m3事故水池的配套管网,健全开发区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开发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热风炉炉渣、烟尘除尘灰收集后综合利用;原料煤除尘灰作为原料利用,提质煤除尘灰部分作为产品外售,部分作为热风炉燃料。氨水分离槽等产生的焦油渣、硫铵工段产生的酸焦油送新石焦化作为原料利用;废活性炭、废树脂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回配室,掺入原料煤中作为原料利用。热风炉脱硝催化剂、提盐混盐、污水处理站混盐、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厂内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热风炉烟气脱硫渣暂按危废管理,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空压机、鼓风机、风机、各类泵类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罐区、生产装置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含暂存库)、酚氨回收装置区、初期雨水池、污水沟、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原料煤棚、提质煤棚、提质区及其他公用工程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并保证达到相应防渗性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热风炉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为自厂界向外垂直外延524m形成的包络线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居民聚集区。下步,你公司 (略) 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加快建设山西 (略) 铁路专用线,同时该项目需同步配套建设厂区连接铁路专运线的封闭皮带通廊,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晋环发〔2022〕15号中的清洁运输管控要求。

(九)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十)你公司剩余煤气送国家电投 (略) 年产260万吨氧化铝项目作为清洁燃料,须满足H2S小于20mg/Nm3,杜绝煤气点火放散。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21.47吨/年,SO248.14吨/年,NOx160.48吨/年、VOCs10.24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 (略) 人民政府以原政函〔2020〕156号文出具了《关于山西 (略) 30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的审核意见》, (略) 超低排放改造、山西华融 (略) 燃煤锅炉淘汰、国家电投 (略) 和山西 (略) 无组织排放治理以及山西 (略) VOCs治理腾出的削减量作为本项目污染物削减来源。 (略) 人民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5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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