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香精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金溪县香精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金 (略) (二期)建设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事项概要
(1) 项目建设地:金溪县城西片区,东侧为金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2) 项目总投资:7,967.40万元;
(3) 项目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52473.5㎡(合78.71亩),建筑面积为12375.14㎡,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各建筑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及停车场工程、充电桩布置、室外亮化、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强电、室外弱电、消防工程等建设。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邮箱:*@*Q.com
金溪县大美 (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金 (略) (二期)建设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事项概要
(1) 项目建设地:金溪县城西片区,东侧为金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2) 项目总投资:7,967.40万元;
(3) 项目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52473.5㎡(合78.71亩),建筑面积为12375.14㎡,包括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各建筑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及停车场工程、充电桩布置、室外亮化、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强电、室外弱电、消防工程等建设。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江西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邮箱:*@*Q.com
金溪县大美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