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自治区和兵团反馈了督察报告,同步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其中2个问题涉及兵团),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由兵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兵团司令员任第一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兵团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兵团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追责问责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兵团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共对4个单位和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3人,其他处理4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玛纳斯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不力,部分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问题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河道上修筑拦水坝。经核查,第 (略) 水利局未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对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在玛纳斯河河道修筑拦水坝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对第八师在玛纳斯河流域的地表水一级取水口和玛纳斯河河道外1公里范围内的机井办理取水许可证工作推进不力、办理不及时不到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第 (略)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晓华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分别给予第 (略)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佳和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恺诫勉谈话处理;给予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苏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重污染天气多发问题
(略) 落实工业炉窑整治要求不到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42台工业炉窑未按要求安装脱硫设施; (略) 3家化工企业70台工业炉窑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当停产一半,实际仅停了10台工业炉窑。 (略) 新业能源将约300万立方米/日含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艺废气,混入燃煤锅炉烟囱偷排。
经核查,第 (略) 对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落实“乌昌石”区域同防同治要求不到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力; (略) 3家化工企业管理不到位,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决定对第 (略) 党委通报处理;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第 (略) 对本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落实“乌昌石”区域同防同治要求不到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第 (略) 生态环境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批建不符”问题重视不够,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决定对第 (略) 党委通报处理;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第 (略) 党委常委、副师长、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瑞玲和第 (略) 党委常委、副师长刘敬海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给予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责令检查处理;给予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虎诫勉处理;给予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宇和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京宁(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略) 3家化工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成军和杨友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上述督察移交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兵团党委、兵团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兵团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要进一步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为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3年6月19日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自治区和兵团反馈了督察报告,同步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其中2个问题涉及兵团),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由兵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兵团司令员任第一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兵团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兵团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追责问责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兵团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共对4个单位和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3人,其他处理4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玛纳斯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不力,部分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问题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在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河道上修筑拦水坝。经核查,第 (略) 水利局未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对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在玛纳斯河河道修筑拦水坝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对第八师在玛纳斯河流域的地表水一级取水口和玛纳斯河河道外1公里范围内的机井办理取水许可证工作推进不力、办理不及时不到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第 (略)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晓华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分别给予第 (略)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佳和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恺诫勉谈话处理;给予第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苏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重污染天气多发问题
(略) 落实工业炉窑整治要求不到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42台工业炉窑未按要求安装脱硫设施; (略) 3家化工企业70台工业炉窑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当停产一半,实际仅停了10台工业炉窑。 (略) 新业能源将约300万立方米/日含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艺废气,混入燃煤锅炉烟囱偷排。
经核查,第 (略) 对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落实“乌昌石”区域同防同治要求不到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力; (略) 3家化工企业管理不到位,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决定对第 (略) 党委通报处理;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第 (略) 对本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落实“乌昌石”区域同防同治要求不到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力;第 (略) 生态环境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批建不符”问题重视不够,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问题监督检查不力。决定对第 (略) 党委通报处理;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第 (略) 党委常委、副师长、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瑞玲和第 (略) 党委常委、副师长刘敬海通报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给予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责令检查处理;给予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虎诫勉处理;给予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宇和第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京宁(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略) 3家化工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成军和杨友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上述督察移交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兵团党委、兵团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兵团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要进一步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兵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为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3年6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