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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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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运瓴宁夏固原原州储能项目

(略) 原州区

(略) (略)

众旺达(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彭堡镇,拟建设1座储能电站,设计规模为100MW/200MWh,并配套建设1条长700m的110kV输电线路。⑴储能电站:包括升压区、储能区。⑵输电线路:起点为储能电站北侧,终点为清水河330kV变电站,全长700m(前650m为地缆线、后50m为架空线),单回路。总投资43437.81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进一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的面积;施工场地设置尽量避让农作物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开动物、爬行类动物及小型哺乳类动物的栖息地;施工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尽可能避免机械车辆同时运转,降低声波干扰,对无法避免或者无法降低的,应选择在对动物影响最小的时段进行;施工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尽可能避免机械车辆同时运转,降低声波干扰,对无法避免或者无法降低的,应选择在对动物影响最小的时段进行;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结束后尽快做好临时占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通过种复耕弥补生境破坏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边施工、边绿化,及时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开展复耕,促进区域植被恢复,尽快恢复动物生境;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内;施工过程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现场设1座10m3临时沉淀池(敷设HDPE防渗膜),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做为永临结合使用,敷设HDPE防渗膜)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段,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设备运行时的声级;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附近,便于农作物恢复,无弃土产生。线路施工垃圾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减缓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进行复耕,对储能电站内进行绿化及硬化,控制水土流失。

2、水环境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2.2m3/a(0.28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储能站工作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主变箱变事故废油、变压器废铅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主变箱变事故废油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55m3),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变压器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更换,不在厂区暂存。

4、噪声防治措施

运行期储能电站内主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为主要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营维护以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加强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的电磁环境影响源为升压站、输电线路运营过程中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相关设计优化措施、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带来的电磁影响较小。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本项目升压站、输电线路运营过程中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限值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运瓴宁夏固原原州储能项目

(略) 原州区

(略) (略)

众旺达(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彭堡镇,拟建设1座储能电站,设计规模为100MW/200MWh,并配套建设1条长700m的110kV输电线路。⑴储能电站:包括升压区、储能区。⑵输电线路:起点为储能电站北侧,终点为清水河330kV变电站,全长700m(前650m为地缆线、后50m为架空线),单回路。总投资43437.81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进一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的面积;施工场地设置尽量避让农作物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开动物、爬行类动物及小型哺乳类动物的栖息地;施工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尽可能避免机械车辆同时运转,降低声波干扰,对无法避免或者无法降低的,应选择在对动物影响最小的时段进行;施工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尽可能避免机械车辆同时运转,降低声波干扰,对无法避免或者无法降低的,应选择在对动物影响最小的时段进行;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安装控噪装置,减小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结束后尽快做好临时占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通过种复耕弥补生境破坏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不利影响;边施工、边绿化,及时在临时占地及其附近开展复耕,促进区域植被恢复,尽快恢复动物生境;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行驶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内;施工过程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现场设1座10m3临时沉淀池(敷设HDPE防渗膜),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做为永临结合使用,敷设HDPE防渗膜)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段,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设备运行时的声级;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开挖的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剥离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附近,便于农作物恢复,无弃土产生。线路施工垃圾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减缓措施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进行复耕,对储能电站内进行绿化及硬化,控制水土流失。

2、水环境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2.2m3/a(0.28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储能站工作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主变箱变事故废油、变压器废铅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主变箱变事故废油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55m3),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变压器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更换,不在厂区暂存。

4、噪声防治措施

运行期储能电站内主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为主要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营维护以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加强监督管理,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掌握项目产生的噪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沿线居民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和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尽量在远离输电线路的区域活动,减少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的电磁环境影响源为升压站、输电线路运营过程中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在采取相关设计优化措施、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带来的电磁影响较小。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本项目升压站、输电线路运营过程中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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