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泰熙安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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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泰熙安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泰熙 (略) 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和平一路18号东临

山东泰熙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办公室,租赁面积为500平方米,购置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检测水样5000个,废气样品15000个,声样900个的规模。

1、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计)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公司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实验室、危废间、固废暂存处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泰熙 (略) 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环境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和平一路18号东临

山东泰熙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办公室,租赁面积为500平方米,购置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检测水样5000个,废气样品15000个,声样900个的规模。

1、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由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计)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公司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实验室、危废间、固废暂存处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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