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丽人医院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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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丽人医院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区韶山中路10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国网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9%),选址于雨湖区韶山中路10号建设 (略) 迁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建成后床位为20张,设预防保健科、妇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层综合楼(包含门诊及治疗室、手术室、病房、办公室等)、污水处理站、水泵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及配套的基础设施等。项目食堂、煎药、床单病服洗涤均委外。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租用已建房屋,主体工程仅进行室内装修,污水处理站涉及施工。(1)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主体工程内厕所,排入化粪池处 (略) 管网。(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渣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管理,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闭处理,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建设。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后,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纳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医院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门别类进行标记、收集、贮存和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雨湖区韶山中路10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国网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4.29%),选址于雨湖区韶山中路10号建设 (略) 迁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建成后床位为20张,设预防保健科、妇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主要建设内容为:两层综合楼(包含门诊及治疗室、手术室、病房、办公室等)、污水处理站、水泵房、医疗废物暂存间及配套的基础设施等。项目食堂、煎药、床单病服洗涤均委外。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租用已建房屋,主体工程仅进行室内装修,污水处理站涉及施工。(1)按照《 (略) 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现有主体工程内厕所,排入化粪池处 (略) 管网。(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渣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管理,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闭处理,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建设。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后,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纳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医院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门别类进行标记、收集、贮存和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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