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湘潭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路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为淘汰现有落后生产工艺,投资500万元,重新建设一条1500t/a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和一条1500t/a覆膜砂铸造生产线,扩建后企业总生产规模达到年生产加工精密铸件3000t,铸造工艺由原有的水玻璃精密铸造改建成硅溶胶铸造和覆膜砂精密铸造。硅溶胶铸造生产工艺有熔蜡、射蜡、组树、蜡模清洗、制模、脱蜡、焙烧、熔炼、浇注、脱壳、检验入库,覆膜砂铸造生产工艺有造型、射芯、合箱、熔炼、浇注、脱壳、检验入库,表面处理和机械加工生产工艺有切割、抛丸、补焊、退火、打磨、喷粉、固化烘干、机械加工、检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多仓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收集+滤芯处理,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工序产生VOC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中最高浓度限值。 (2)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频电炉炉渣、废砂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次品、废边角料重新熔化回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焊渣 (略) 收集处理;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废乳化液、沉淀池沉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加工3000t精密铸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路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为淘汰现有落后生产工艺,投资500万元,重新建设一条1500t/a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和一条1500t/a覆膜砂铸造生产线,扩建后企业总生产规模达到年生产加工精密铸件3000t,铸造工艺由原有的水玻璃精密铸造改建成硅溶胶铸造和覆膜砂精密铸造。硅溶胶铸造生产工艺有熔蜡、射蜡、组树、蜡模清洗、制模、脱蜡、焙烧、熔炼、浇注、脱壳、检验入库,覆膜砂铸造生产工艺有造型、射芯、合箱、熔炼、浇注、脱壳、检验入库,表面处理和机械加工生产工艺有切割、抛丸、补焊、退火、打磨、喷粉、固化烘干、机械加工、检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多仓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收集+滤芯处理,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工序产生VOC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中最高浓度限值。 (2)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频电炉炉渣、废砂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次品、废边角料重新熔化回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焊渣 (略) 收集处理;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废乳化液、沉淀池沉渣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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