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福林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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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福林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略) 福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3号

联系人

陈良枞

项目名称

晋江市福林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略) 福 (略) 成立于2014年02月18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3号。法定代表人郑元芳,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目前年生产五金配件200万件。

现场调查人员

吴俊祥、陈淑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9月18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良枞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侯奕标、张建波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0月2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良枞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麻尘(亚麻)、其他粉尘(锌及其化合物);

(2)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锌;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麻尘(亚麻)、其他粉尘(锌及其化合物)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氧化锌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物理因素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声级和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总体布局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非生产区办公区和宿舍楼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高温热源1F压铸车间未布置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SSW的下风侧;用人单位今后在厂区改造时应考虑对生产区与非生产区进行布局调整,保证产生高温热源的1F压铸车间在夏季期间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产生高温热源的设备应布置在进风口的下风向。

2、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3、应急设施与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记录进行完善。

(2)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应急演练。例如:夏季到来之前开展高温中暑应急演练。

4、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应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内容,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5、个体防护

(1)加强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并使员工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制定相关检查与考核制度,有效的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2)应向员工强调个体防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6、辅助用室

建议用人单位在各个车间内设置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门窗应有良好的隔声效果,室内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采用局部机械通风。

7、职业健康管理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并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或学时证明,初次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应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等,并且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过程中应及时补充、更新、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5)对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当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规模等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用人单位

(略) 福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3号

联系人

陈良枞

项目名称

晋江市福林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略) 福 (略) 成立于2014年02月18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3号。法定代表人郑元芳,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目前年生产五金配件200万件。

现场调查人员

吴俊祥、陈淑萍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9月18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良枞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侯奕标、张建波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0月26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良枞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麻尘(亚麻)、其他粉尘(锌及其化合物);

(2)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锌;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麻尘(亚麻)、其他粉尘(锌及其化合物)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氧化锌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物理因素

用人单位各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声级和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和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1、总体布局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非生产区办公区和宿舍楼未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高温热源1F压铸车间未布置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SSW的下风侧;用人单位今后在厂区改造时应考虑对生产区与非生产区进行布局调整,保证产生高温热源的1F压铸车间在夏季期间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产生高温热源的设备应布置在进风口的下风向。

2、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维修计划,明确维护保养项目、周期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及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保管。

3、应急设施与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记录进行完善。

(2)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应急演练。例如:夏季到来之前开展高温中暑应急演练。

4、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应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内容,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周期等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应覆盖劳动者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今后如有新录用、离岗的劳动者,应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5、个体防护

(1)加强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并使员工自觉佩戴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制定相关检查与考核制度,有效的杜绝只配不戴的现象。

(2)应向员工强调个体防护的重要性,加强对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6、辅助用室

建议用人单位在各个车间内设置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门窗应有良好的隔声效果,室内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采用局部机械通风。

7、职业健康管理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并取得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或学时证明,初次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应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等,并且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过程中应及时补充、更新、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5)对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当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规模等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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