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总工会关于印发《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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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总工会关于印发《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隆安华侨管理区工会,县教育工会,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已报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落实。

隆安县总工会

2023年4月19日


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

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县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隆安县“五一”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吴雪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林卓琬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赵惠娟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 员:谭春苗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蒙体坚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黄艳英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刚佳县业余体校校长

张有先县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马雪花 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主任

蒙芳芳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干部

黄家岗县总工会职工

梁立君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各基层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401室,主任由林卓琬、赵惠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春苗、蒙体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对“五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刚佳、马雪花、黄家岗、梁立君,联系电话:*,*,*。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

三、活动原则

庆祝“五一”系列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总工会、县文体旅游局具体承办,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坚持“隆重热烈、健康文明、节俭安全、喜庆祥和”的原则,力求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广泛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激励广大职工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为推动隆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宣传新修订的《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五一”节期间,县总工会将在全县开展以“学,则进行第3局决胜局比赛,决胜局最高限分为15分,当任何一方得到8分后互相交换场地,先得15分的一方为胜方。
2.小组赛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对方以21: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名次列前,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即按下列公式确定: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 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 C,C值大的名次列前。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

(四)比赛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五)比赛场地和球网高度: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双打的场地规格(1340×610厘米),男子组比赛球网高度为210厘米,女子组比赛球网高度为190厘米。

(六)比赛过程中,每局可暂停2次。

六、特别规定

由于每晚安排比赛的场次多,时间较为紧凑。为了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及不拖延比赛场次的比赛时间。故组委会针对本次比赛作如下规定:

(一)双方需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做好比赛准备。

(二)参赛队超过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组委会将对违规球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如累次违规,经组委会劝阻仍不改正的,组委会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三)参赛队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仍未到达比赛场地或运动员不够5名上场比赛的,将做弃权处理。

七、奖励办法

拟奖励前8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凡是对某场比赛有异议或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需要提出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否则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

1.聘请裁判若干名。

2.裁判员不足部分、记分员由组委会统筹协调安排。

九、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5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6日晚-28日晚;

(二)比赛地点:县总工会办公楼二楼职工之家。

二、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每个基层工会可报2个队,每个队可报男、女运动员4-5人(男女运动员各2名,多一名男女均可)。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队参加比赛,各参赛队要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衣服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五、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比赛项目设置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2.出场顺序为:第一场混双,第二场由输方选择。

3.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团体名单以报名表上的名单为准,没有报名者不许参赛。

4.报名队数6队以下的采用单循环比赛,报名队数在7队(含7队)以上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并决出最终名次。

5.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首先获得两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每球得分赛制。每局双方打到1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1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三)循环赛名次的确定依据竞赛规则执行。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为0分,分数相同的按场、局、分的胜负率计算。

(四)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后序场次的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报到者该场作弃权处理。

(五)比赛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比赛球拍:须符合国际乒联规定使用品牌球拍,且球拍胶皮颜色须为一面鲜红、一面黑色。

(七)上场运动员的比赛服装背后须佩戴人名牌,人名牌由各队自备。尺寸:宽 25厘米,高 18厘米。女运动员为白底红字,男运动员为白底蓝字。

(八)裁判长可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整。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15分钟,以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六、奖励办法

拟奖励前6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七、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6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4日晚;

(二)比赛地点:隆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二、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每个基层工会可报2个队,每个队可报男、女运动员4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各参赛队要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

五、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比赛项目设置为: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2.出场顺序为:第一场为混合双打,第二场由输方选择。

3.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团体名单以报名表上的名单为准,没有报名者不许参赛。

4.报名队数6队以下的采用单循环比赛,报名队数在7队(含7队)以上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并决出最终名次。

5.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首先获得两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三)循环赛名次的确定依据竞赛规则执行。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为0分,分数相同的按场、局、分的胜负率计算。

(四)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后序场次的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后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报到者该场作弃权处理。

(五)裁判长可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整。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15分钟,以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六、奖励办法

各组别参赛队数在10—13个队奖励前6名,6—9个队奖励前4名,5队以下参照上述规定决定奖励名次。获奖励的团队均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和奖金。

七、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7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拔河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

(二)比赛地点:县蝶城文化广场。

二、比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一)每个基层工会可报男、女各1个队;每个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其中上场运动员10人,替补2人,运动员不得在比赛期间中途更换除报名队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采用一次报名办法,报名后不许擅自更换运动员。确因公或身体不佳需更换人员的基层工会,务必于抽签前书面报告比赛组委会同意,抽签完毕后不许再更换运动员,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二)各参赛队必须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如不符合此规定要求,则不允许上场比赛。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

在平整的地面上画长40米、宽5米的长方形场地。

(二)比赛器材

  1.比赛用绳为周长10厘米-12.5厘米,长度35米的拔河绳。

2.红布球一个,下连一红色飘带系在拔河绳中心点。

3.宽4厘米的红布条2根,分别系于拔河绳中心点左右两侧各2米处。

4.队员职位:选手称为位,其顺序分别为第一位,第二位……最后一位选手称为后位。第一位在拔河开始时,必须在红布条记号区之外握绳。

(三)比赛办法

1.根据各队报名情况再制定赛事。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前5分钟,两个参赛队以掷币方法选择场地,第二局比赛交换场地,如有决胜局,则需要掷币选择场地。

3.每局比赛时间为1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拉过限制线时,以拔河绳中心标志偏向的一方为胜方。每局之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

4.检录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各队提前5分钟进入比赛场地,三次检录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

5.比赛时双方各允许一名指挥员进入赛场进行指挥,且必须在拔河道外侧(左右均可),而且只能用声音来指挥比赛,不能妨碍裁判员执行裁判。

6.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得戴手套。如运动员受伤,经申请裁判组同意,可使用绷带包扎,绷带包扎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不得穿带增加体重的装备。

7.位于后位的队员为“锚人”,“锚人”可将绳尾穿过腋下、绕过后背、再从另一侧肩上绕至身前,双手以同样方式握绳。其他参赛队员不得将绳子打结或固定在身体任何部位。

(四)选手替补

1.比赛前各参赛队须在出赛前向比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队员名单,登记替补选手名字号码,替补手续才算完成。

2.每局间的替补,领队须向裁判长提出申请,经裁判长确认之后才能替补,提出替补的申请必须在前一局比赛之后马上提出。

3.比赛开始,主裁判发出“举绳”口令之后不能再更换替补队员。

(五)犯规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判为犯规:

1.坐着犯规:故意坐着不动或滑倒后没有立刻回位。

2.爬绳犯规:像登山一样,用手拉绳交替前进。比赛从始至终,任何一方运动员两手均不得超越绳子上的限制点,向中心点靠拢握绳。

3.滑绳犯规:像划船一样反复坐在地上,脚向后边动边拉。

4.比赛过程中或者比赛结束哨声响时故意松绳、致使对方运动员摔倒受伤的。

(六)罚则

1.比赛中选手出现犯规,由裁判员传达,让选手明白,警告时用口头告知犯规者的位置及犯规动作,同时要用手指表示“警告”次数,警告两次后,第三次警告时立刻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必须听从裁判员的判决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又不听众劝阻的,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啦啦队员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六、奖励办法

男、女拔河比赛拟各奖励前四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七、仲裁、裁判员

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委员和裁判员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聘请。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经仲裁委员会审定后取消该队该项比赛资格,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队(人)该项比赛成绩。

八、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8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登山健身活动

有关事项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

(二)活动地点:七一公园

二、参加人员

(一)以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城厢镇各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是现在本单位工会、本企业工会、本社区工会工作的在职职工(农民工)。

(二)凡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登山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参加活动的行为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本次登山健身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活动人员在登山时须穿运动鞋,注意途中安全;

(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维护活动秩序,确保此次活动有序进行;

(三)参加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登山健身活动;

(四)请各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前到县总工会指定地点领取活动用品,统一佩戴后参加活动;

(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相关解读:

《隆安县总工会关于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表格名称
附件9: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登山健身活动分配表(*).xlsx

各乡镇(总)工会,隆安华侨管理区工会,县教育工会,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已报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落实。

隆安县总工会

2023年4月19日


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

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县委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隆安县“五一”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吴雪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林卓琬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赵惠娟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 员:谭春苗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蒙体坚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黄艳英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刚佳县业余体校校长

张有先县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马雪花 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主任

蒙芳芳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干部

黄家岗县总工会职工

梁立君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各基层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401室,主任由林卓琬、赵惠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春苗、蒙体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对“五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刚佳、马雪花、黄家岗、梁立君,联系电话:*,*,*。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

三、活动原则

庆祝“五一”系列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总工会、县文体旅游局具体承办,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坚持“隆重热烈、健康文明、节俭安全、喜庆祥和”的原则,力求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广泛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学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激励广大职工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为推动隆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宣传新修订的《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五一”节期间,县总工会将在全县开展以“学,则进行第3局决胜局比赛,决胜局最高限分为15分,当任何一方得到8分后互相交换场地,先得15分的一方为胜方。
2.小组赛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对方以21:0的比分和2:0的比局获胜)。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名次列前,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即按下列公式确定: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 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 C,C值大的名次列前。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

(四)比赛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五)比赛场地和球网高度:比赛场地采用羽毛球双打的场地规格(1340×610厘米),男子组比赛球网高度为210厘米,女子组比赛球网高度为190厘米。

(六)比赛过程中,每局可暂停2次。

六、特别规定

由于每晚安排比赛的场次多,时间较为紧凑。为了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及不拖延比赛场次的比赛时间。故组委会针对本次比赛作如下规定:

(一)双方需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做好比赛准备。

(二)参赛队超过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仍未到达比赛场地,组委会将对违规球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如累次违规,经组委会劝阻仍不改正的,组委会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三)参赛队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仍未到达比赛场地或运动员不够5名上场比赛的,将做弃权处理。

七、奖励办法

拟奖励前8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凡是对某场比赛有异议或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需要提出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否则不予受理。

(二)裁判员:

1.聘请裁判若干名。

2.裁判员不足部分、记分员由组委会统筹协调安排。

九、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5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6日晚-28日晚;

(二)比赛地点:县总工会办公楼二楼职工之家。

二、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每个基层工会可报2个队,每个队可报男、女运动员4-5人(男女运动员各2名,多一名男女均可)。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队参加比赛,各参赛队要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衣服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五、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比赛项目设置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2.出场顺序为:第一场混双,第二场由输方选择。

3.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团体名单以报名表上的名单为准,没有报名者不许参赛。

4.报名队数6队以下的采用单循环比赛,报名队数在7队(含7队)以上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并决出最终名次。

5.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首先获得两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每球得分赛制。每局双方打到1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1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三)循环赛名次的确定依据竞赛规则执行。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为0分,分数相同的按场、局、分的胜负率计算。

(四)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后序场次的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报到者该场作弃权处理。

(五)比赛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比赛球拍:须符合国际乒联规定使用品牌球拍,且球拍胶皮颜色须为一面鲜红、一面黑色。

(七)上场运动员的比赛服装背后须佩戴人名牌,人名牌由各队自备。尺寸:宽 25厘米,高 18厘米。女运动员为白底红字,男运动员为白底蓝字。

(八)裁判长可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整。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15分钟,以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六、奖励办法

拟奖励前6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七、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6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4日晚;

(二)比赛地点:隆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二、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每个基层工会可报2个队,每个队可报男、女运动员4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各参赛队要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

五、比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比赛项目设置为: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

2.出场顺序为:第一场为混合双打,第二场由输方选择。

3.运动员出场名单可自由排列,团体名单以报名表上的名单为准,没有报名者不许参赛。

4.报名队数6队以下的采用单循环比赛,报名队数在7队(含7队)以上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和附加赛,并决出最终名次。

5.比赛采用三场两胜制,首先获得两场比赛胜利,该次团体赛即结束。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21分每球得分赛制,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三)循环赛名次的确定依据竞赛规则执行。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为0分,分数相同的按场、局、分的胜负率计算。

(四)首场参赛运动员赛前5分钟向本场裁判员报到,后序场次的参赛运动员应在上一场序的第一局比赛结束后向本场裁判员报到。上场比赛结束过5分钟仍未报到者该场作弃权处理。

(五)裁判长可根据比赛进度,有权对比赛场序、场地进行调整。如运动员比赛连场,休息15分钟,以上场比赛结束时间计算。比赛时当场没有比赛的运动员不得进入内场地。

六、奖励办法

各组别参赛队数在10—13个队奖励前6名,6—9个队奖励前4名,5队以下参照上述规定决定奖励名次。获奖励的团队均颁发荣誉证书(或锦旗)和奖金。

七、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7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拔河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

(二)比赛地点:县蝶城文化广场。

二、比赛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三、参赛单位、队员

以各乡镇工会、华侨管理区工会、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及城厢镇国泰社区工会、新兴社区工会、震东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不分乡镇组、县直组,参赛选手必须是现在隆安县辖区内工作的在职职工(包括农民工,不含退休人员),不能跨乡镇工会、跨系统工会(县教育工会)、跨单位工会、跨社区工会组队。另外,乡镇所在学校参赛选手(含县一中、县二中)不能参加县教育工会组队,归乡镇工会组队,也可以由本学校工会组队。

四、参赛办法

(一)每个基层工会可报男、女各1个队;每个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其中上场运动员10人,替补2人,运动员不得在比赛期间中途更换除报名队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采用一次报名办法,报名后不许擅自更换运动员。确因公或身体不佳需更换人员的基层工会,务必于抽签前书面报告比赛组委会同意,抽签完毕后不许再更换运动员,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二)各参赛队必须自备颜色统一的比赛服装。如不符合此规定要求,则不允许上场比赛。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

在平整的地面上画长40米、宽5米的长方形场地。

(二)比赛器材

  1.比赛用绳为周长10厘米-12.5厘米,长度35米的拔河绳。

2.红布球一个,下连一红色飘带系在拔河绳中心点。

3.宽4厘米的红布条2根,分别系于拔河绳中心点左右两侧各2米处。

4.队员职位:选手称为位,其顺序分别为第一位,第二位……最后一位选手称为后位。第一位在拔河开始时,必须在红布条记号区之外握绳。

(三)比赛办法

1.根据各队报名情况再制定赛事。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前5分钟,两个参赛队以掷币方法选择场地,第二局比赛交换场地,如有决胜局,则需要掷币选择场地。

3.每局比赛时间为1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拉过限制线时,以拔河绳中心标志偏向的一方为胜方。每局之间休息时间为5分钟。

4.检录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各队提前5分钟进入比赛场地,三次检录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

5.比赛时双方各允许一名指挥员进入赛场进行指挥,且必须在拔河道外侧(左右均可),而且只能用声音来指挥比赛,不能妨碍裁判员执行裁判。

6.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得戴手套。如运动员受伤,经申请裁判组同意,可使用绷带包扎,绷带包扎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不得穿带增加体重的装备。

7.位于后位的队员为“锚人”,“锚人”可将绳尾穿过腋下、绕过后背、再从另一侧肩上绕至身前,双手以同样方式握绳。其他参赛队员不得将绳子打结或固定在身体任何部位。

(四)选手替补

1.比赛前各参赛队须在出赛前向比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队员名单,登记替补选手名字号码,替补手续才算完成。

2.每局间的替补,领队须向裁判长提出申请,经裁判长确认之后才能替补,提出替补的申请必须在前一局比赛之后马上提出。

3.比赛开始,主裁判发出“举绳”口令之后不能再更换替补队员。

(五)犯规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判为犯规:

1.坐着犯规:故意坐着不动或滑倒后没有立刻回位。

2.爬绳犯规:像登山一样,用手拉绳交替前进。比赛从始至终,任何一方运动员两手均不得超越绳子上的限制点,向中心点靠拢握绳。

3.滑绳犯规:像划船一样反复坐在地上,脚向后边动边拉。

4.比赛过程中或者比赛结束哨声响时故意松绳、致使对方运动员摔倒受伤的。

(六)罚则

1.比赛中选手出现犯规,由裁判员传达,让选手明白,警告时用口头告知犯规者的位置及犯规动作,同时要用手指表示“警告”次数,警告两次后,第三次警告时立刻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必须听从裁判员的判决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又不听众劝阻的,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啦啦队员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六、奖励办法

男、女拔河比赛拟各奖励前四名,获奖的团队均颁发锦旗和奖金。

七、仲裁、裁判员

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委员和裁判员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聘请。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经仲裁委员会审定后取消该队该项比赛资格,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队(人)该项比赛成绩。

八、本比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8

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登山健身活动

有关事项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

(二)活动地点:七一公园

二、参加人员

(一)以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城厢镇各社区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是现在本单位工会、本企业工会、本社区工会工作的在职职工(农民工)。

(二)凡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登山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参加活动的行为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本次登山健身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活动人员在登山时须穿运动鞋,注意途中安全;

(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维护活动秩序,确保此次活动有序进行;

(三)参加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登山健身活动;

(四)请各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前到县总工会指定地点领取活动用品,统一佩戴后参加活动;

(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相关解读:

《隆安县总工会关于庆祝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表格名称
附件9:2023年隆安县“五一”职工登山健身活动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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