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雄益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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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雄益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新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鲤城区紫盛街5号车间(泉州江南高新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泉州 (略)

  五、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项目) (略) (略) 鲤城区紫盛街5号车间(泉州江南高新园区内),项目系租赁“泉州兴 (略) ”闲置厂房部分车间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各类模具的加工;项目投资15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机械配件2万件、模具2000套。聘用职工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六、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磨床用水经自带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43吨。

  2、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气产生。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加工中心、钻床、冲床、车床、铣床、磨床、10T行吊、空压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有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破损及变形原料空桶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原料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4日~4月11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在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了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信息。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新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鲤城区紫盛街5号车间(泉州江南高新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泉州 (略)

  五、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项目) (略) (略) 鲤城区紫盛街5号车间(泉州江南高新园区内),项目系租赁“泉州兴 (略) ”闲置厂房部分车间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1000m2,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各类模具的加工;项目投资150万元,生产规模:年产机械配件2万件、模具2000套。聘用职工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六、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磨床用水经自带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43吨。

  2、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气产生。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加工中心、钻床、冲床、车床、铣床、磨床、10T行吊、空压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有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破损及变形原料空桶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原料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4日~4月11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在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了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信息。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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