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博梵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玉环博梵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玉环博梵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建设单位: (略)
4. 建设地点: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
建设内容: (略)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主要购置熔化炉、射芯机、抛丸机、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70吨铜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占地面积5129m2,总建筑面积9477m2。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断岙村、东渔村、白马岙村、甸山头村、湖山头村、干江镇、老傲前村、垟坑村、垟岭村、山里村、上礁门村等。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进一步采用Aermod模式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下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铅、颗粒物的排放对敏感点贡献值均不大,叠加现状背景值和原项目预测值后敏感点环境空气仍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区域最大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同样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的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均不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及时维修设备,避免废气处理装置失效事故发生,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应停止生产,设备维修好并能正常运行时才能重新生产。
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干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略) 政污水管网,经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IV类)后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大,且本项目废水为典型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生化性较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排入干江污水处理厂。采取了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污染物在项目拟建区域运移速率慢,运移距离短,不同泄漏量下污染物随着距离的变化趋势相似。只要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并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漏,对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经过墙体隔声、隔声罩、隔声屏障、消声装置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危险废物在和有资质的危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但是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两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水质组成简单,经厂区内沉淀预处理后全部泵提回用于间接冷却用水使用。喷淋废水定期外运至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由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海。
2.地下水:①关键场所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化粪池、检查井单元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②厂区路面、车间地面均铺设混凝土,做好地面硬化。
3.废气:①熔炼炉整体密闭,废气再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高效滤筒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②浇铸和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喷淋水膜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③落砂废气和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⑤红冲废气经喷淋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⑥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最终合并成一个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m。
4.噪声:①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②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维护。④加强日常管理。
5.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为公众所接受。建设项目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6月23日~2023年7月5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6月23日~2023年7月5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曾志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571-*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略)
2023年6月22日
玉环博梵铜业有限公司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建设单位: (略)
4. 建设地点: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
建设内容: (略)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主要购置熔化炉、射芯机、抛丸机、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70吨铜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60万元,占地面积5129m2,总建筑面积9477m2。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断岙村、东渔村、白马岙村、甸山头村、湖山头村、干江镇、老傲前村、垟坑村、垟岭村、山里村、上礁门村等。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进一步采用Aermod模式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下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铅、颗粒物的排放对敏感点贡献值均不大,叠加现状背景值和原项目预测值后敏感点环境空气仍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区域最大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同样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非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排放的区域最大落地浓度均不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及时维修设备,避免废气处理装置失效事故发生,废气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应停止生产,设备维修好并能正常运行时才能重新生产。
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干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略) 政污水管网,经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IV类)后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不大,且本项目废水为典型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生化性较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纳管标准,排入干江污水处理厂。采取了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污染物在项目拟建区域运移速率慢,运移距离短,不同泄漏量下污染物随着距离的变化趋势相似。只要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并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漏,对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经过墙体隔声、隔声罩、隔声屏障、消声装置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危险废物在和有资质的危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但是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具有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两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水质组成简单,经厂区内沉淀预处理后全部泵提回用于间接冷却用水使用。喷淋废水定期外运至台州 (略) 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由干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海。
2.地下水:①关键场所地面做好防渗、防腐处理,化粪池、检查井单元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处理。②厂区路面、车间地面均铺设混凝土,做好地面硬化。
3.废气:①熔炼炉整体密闭,废气再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高效滤筒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②浇铸和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喷淋水膜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③落砂废气和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⑤红冲废气经喷淋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⑥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最终合并成一个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m。
4.噪声:①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②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维护。④加强日常管理。
5.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年产307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为公众所接受。建设项目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6月23日~2023年7月5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6月23日~2023年7月5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曾志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干江滨港工业城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571-*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略)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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