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自资告字号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自资告字号
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2 | 宗地总面积: | 194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莲街东侧,规划光明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19449 | 一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4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16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3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2 号地块: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03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经县政府批准,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承办。
(三)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八)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2 | 宗地总面积: | 194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莲街东侧,规划光明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19449 | 一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04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16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 到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3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2 号地块: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03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经县政府批准,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承办。
(三)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八)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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