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应急〔2023〕11号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浔应急〔2023〕11号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略) 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略) 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略) 委、市政府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全市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略)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烟爆领域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灾害,力争零事故、零伤亡。
三、工作安排
行动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31日前)。相关业务股室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危险化学品、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突出重点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让员工提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在5月3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全方位自查自纠情况(附件1)、开展教育培训情况(附件2)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股邮箱(*@*63.com)。
(二)攻坚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相关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结合日常对企业的监管工作,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屡次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进行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顶格处罚,做到确保做到“处罚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督促、指导企业在6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员工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做到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相关业 (略) 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到各乡镇、各相关企业开展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相关业务股室结合本辖区实际,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梳理本次行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提升,形成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各企业也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四)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相关业务股室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情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企业务必进一步提高“出不起事故”的警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危险物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物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治理、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等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环节,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得到较大的改进提升。
(三)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总结提升。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调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前1个工作日报送阶段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科;企业要按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在攻坚战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
2.“百日攻坚行动”教育培训情况表
附件1
“百日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主要问题和隐患 | 是否属于重大隐患 | 自查时间 | 整改措施、时限 | 整改落实 情况 |
1 | |||||
2 | |||||
3 | |||||
注:请各企业归档好自查自纠台账资料备查。
联系人:填报时间:年 月 日联系电话:
附件2
“百日攻坚行动”教育培训情况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企业在职员工数(人) | 已组织参加培训(人) | 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 第 (略) 工作人员数(人) | 已组织参加培训(人) |
1 |
注:请各企业及时归档好教育培训台账资料备查。
联系人:填报时间:年 月 日联系电话:
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略) 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略) 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略) 委、市政府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全市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略)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烟爆领域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灾害,力争零事故、零伤亡。
三、工作安排
行动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31日前)。相关业务股室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危险化学品、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突出重点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重点让员工提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在5月3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全方位自查自纠情况(附件1)、开展教育培训情况(附件2)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股邮箱(*@*63.com)。
(二)攻坚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企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相关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结合日常对企业的监管工作,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屡次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进行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顶格处罚,做到确保做到“处罚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督促、指导企业在6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员工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做到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相关业 (略) 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到各乡镇、各相关企业开展危险物品安全防范工作督导检查;相关业务股室结合本辖区实际,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梳理本次行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提升,形成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各企业也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四)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相关业务股室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情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企业务必进一步提高“出不起事故”的警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危险物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物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治理、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等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环节,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得到较大的改进提升。
(三)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总结提升。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统筹推进和调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在每个阶段结束前1个工作日报送阶段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危化科;企业要按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在攻坚战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附件:1.“百日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
2.“百日攻坚行动”教育培训情况表
附件1
“百日攻坚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主要问题和隐患 | 是否属于重大隐患 | 自查时间 | 整改措施、时限 | 整改落实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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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企业归档好自查自纠台账资料备查。
联系人:填报时间:年 月 日联系电话:
附件2
“百日攻坚行动”教育培训情况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企业在职员工数(人) | 已组织参加培训(人) | 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 第 (略) 工作人员数(人) | 已组织参加培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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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企业及时归档好教育培训台账资料备查。
联系人:填报时间:年 月 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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