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鼓楼地段HS10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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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鼓楼地段HS10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批前公示

一、调整背景

根据党中央、 (略)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完善《 (略) 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落实相关规划的保护要求,加快推进秀水街保护更新,特启动《 (略) 鼓楼地段(HS10)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提供支撑。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共计1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 *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广安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二、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东至大桥街、南至苍水街、西至秀水街、北至横河街,面积约为5.68公顷。

三、调整内容

本次局部调整,重点对片区功能定位、用地性质、道路红线、用地边界、地块指标等进行深化、细化。

1、功能定位与用地性质

规划定位为“市井烟火.活力街区”——打造历史文化街 (略) 井活力共生的宁波样板。用地性质由原控规商住混合用地(R+B)明确为商业用地(B1)和文物古迹用地(A7)。

2、用地边界

文物古迹用地落实《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本体范围。商业用地本次调整用地分为4个地块,分别为HS10-03-04a,HS10-03-04b、HS10-03-06a 、HS10-03-06b,用地面积分别为0.48公顷、0.77公顷、1.43公顷、0.70公顷,共计3.38公顷。

3、周边道路红线调整

按照《保护规划》相关要求,落实内部街巷控制,结合历史街巷边界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核心保护区划定情况,大型 (略) 政管线、消防应急布置需要,对周边道路红线进行优化调整。

道路红线调整情况表

道路

原控规红线宽度(米)

调整红线宽度

备注

广仁街

7

约4-7米

保持现状

秀水街(广仁街北)

12

约1.5-4米

保持现状

横河街

12

约4-8米

保持现状

  4、控制指标明确

1)容积率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商业用地从历史街区保护的角度出发,依据保护规划确定容积率。

容积率细化情况表

地块

细化后容积率

HS10-03-04a

1.0

HS10-03-04b

1.0

HS10-03-06a

1.0

HS10-03-06b

1.5

2)建筑密度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商业用地依据保护规划确定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最大值,须以满足消防安全间距、绿地率等为前置条件。

建筑密度细化情况表

地块

细化后建筑密度

HS10-03-04a

65%

HS10-03-04b

65%

HS10-03-06a

65%

HS10-03-06b

65%

3)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以檐口高度控制,保持文保单位、文保点、历史建筑原高。更新改造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具体方案以《保护规划》为准。

4)绿地率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历史文化街区商业用地绿地率按按相关要求执行。

5)新建建筑退让控制

结合《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新建建筑退让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秀水街、西河街(苍水街)、大桥街、广仁街、横河街建筑不做退让要求。

6)停车配建指标

基于历史街区保护需求,停车配建指标按照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规定执行。

细化后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备注

HS10-03-04a

B1

0.48

1.0

6.5M

按相关要求执行。

小型消防站1处, 中低压调压柜1处,公厕5处。

HS10-03-04b

B1

0.77

1.0

6.5M

HS10-03-06a

B1

1.43

1.0

6.5M

HS10-03-06b

B1

0.70

1.5

9M


附件: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一、调整背景

根据党中央、 (略)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完善《 (略) 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落实相关规划的保护要求,加快推进秀水街保护更新,特启动《 (略) 鼓楼地段(HS10)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秀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提供支撑。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共计1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 *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广安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二、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东至大桥街、南至苍水街、西至秀水街、北至横河街,面积约为5.68公顷。

三、调整内容

本次局部调整,重点对片区功能定位、用地性质、道路红线、用地边界、地块指标等进行深化、细化。

1、功能定位与用地性质

规划定位为“市井烟火.活力街区”——打造历史文化街 (略) 井活力共生的宁波样板。用地性质由原控规商住混合用地(R+B)明确为商业用地(B1)和文物古迹用地(A7)。

2、用地边界

文物古迹用地落实《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本体范围。商业用地本次调整用地分为4个地块,分别为HS10-03-04a,HS10-03-04b、HS10-03-06a 、HS10-03-06b,用地面积分别为0.48公顷、0.77公顷、1.43公顷、0.70公顷,共计3.38公顷。

3、周边道路红线调整

按照《保护规划》相关要求,落实内部街巷控制,结合历史街巷边界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核心保护区划定情况,大型 (略) 政管线、消防应急布置需要,对周边道路红线进行优化调整。

道路红线调整情况表

道路

原控规红线宽度(米)

调整红线宽度

备注

广仁街

7

约4-7米

保持现状

秀水街(广仁街北)

12

约1.5-4米

保持现状

横河街

12

约4-8米

保持现状

  4、控制指标明确

1)容积率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商业用地从历史街区保护的角度出发,依据保护规划确定容积率。

容积率细化情况表

地块

细化后容积率

HS10-03-04a

1.0

HS10-03-04b

1.0

HS10-03-06a

1.0

HS10-03-06b

1.5

2)建筑密度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商业用地依据保护规划确定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最大值,须以满足消防安全间距、绿地率等为前置条件。

建筑密度细化情况表

地块

细化后建筑密度

HS10-03-04a

65%

HS10-03-04b

65%

HS10-03-06a

65%

HS10-03-06b

65%

3)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以檐口高度控制,保持文保单位、文保点、历史建筑原高。更新改造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具体方案以《保护规划》为准。

4)绿地率控制

文物古迹用地保持现状,历史文化街区商业用地绿地率按按相关要求执行。

5)新建建筑退让控制

结合《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新建建筑退让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秀水街、西河街(苍水街)、大桥街、广仁街、横河街建筑不做退让要求。

6)停车配建指标

基于历史街区保护需求,停车配建指标按照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规定执行。

细化后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备注

HS10-03-04a

B1

0.48

1.0

6.5M

按相关要求执行。

小型消防站1处, 中低压调压柜1处,公厕5处。

HS10-03-04b

B1

0.77

1.0

6.5M

HS10-03-06a

B1

1.43

1.0

6.5M

HS10-03-06b

B1

0.70

1.5

9M


附件: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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