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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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

(略) 越城区、柯桥区

(略) 曹娥江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曹娥江大闸枢纽1.6公里、两侧连接段海塘0.76公里,共计2.36公里;提标加固左岸盘头1座,新建护塘河护岸0.5公里、生产辅助用房1380平方米、鱼道进口1处。(2)非水利部分:改造提升九七丘堤、导流堤园区景观面积共计30625 平方米,生态提质绿化面积*平方米,新建绿道1.6公里。

详见

环评

报告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文情势:工程实施后建议开展定期水文监测,避免工程区域冲淤环境的变化导致防护不足的情况。

二、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委托处理,其他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船舶油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到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油污接收点进行接收处理;减少在大潮期及退潮时进行桩基施工作业,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减少悬沙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

三、大气环境:施工期沥青采取商购方式,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船舶,要求选择优质的防腐涂料,减少有害废气的产生。营运期加强海堤堤顶路面的清扫,做好沿线绿化工作。

四、声环境: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营运期坝区限制车流量,加强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

五、固废环境: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施工泥渣及建筑垃圾全部运至景观工程场地填筑,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处理处置。

六、生态环境:施工期针对水生生态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设备选择高质量、高性能、低生产噪声的设备,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针对*生生态需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施工活动尽量避开鸟类的繁殖期。营运期通过开闸纳苗、设置鱼道、增殖放流等加强对水生生态的保护;针对*生生态,要求加强对绿化品种的维护,尽量保持原来生态系统的开放性,景观绿化应采用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曹娥江大闸段)

(略) 越城区、柯桥区

(略) 曹娥江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曹娥江大闸枢纽1.6公里、两侧连接段海塘0.76公里,共计2.36公里;提标加固左岸盘头1座,新建护塘河护岸0.5公里、生产辅助用房1380平方米、鱼道进口1处。(2)非水利部分:改造提升九七丘堤、导流堤园区景观面积共计30625 平方米,生态提质绿化面积*平方米,新建绿道1.6公里。

详见

环评

报告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文情势:工程实施后建议开展定期水文监测,避免工程区域冲淤环境的变化导致防护不足的情况。

二、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委托处理,其他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船舶油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到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油污接收点进行接收处理;减少在大潮期及退潮时进行桩基施工作业,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减少悬沙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

三、大气环境:施工期沥青采取商购方式,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船舶,要求选择优质的防腐涂料,减少有害废气的产生。营运期加强海堤堤顶路面的清扫,做好沿线绿化工作。

四、声环境: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营运期坝区限制车流量,加强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

五、固废环境: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施工泥渣及建筑垃圾全部运至景观工程场地填筑,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处理处置。

六、生态环境:施工期针对水生生态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设备选择高质量、高性能、低生产噪声的设备,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针对*生生态需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施工活动尽量避开鸟类的繁殖期。营运期通过开闸纳苗、设置鱼道、增殖放流等加强对水生生态的保护;针对*生生态,要求加强对绿化品种的维护,尽量保持原来生态系统的开放性,景观绿化应采用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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